《西吉县集体林地经营权登记发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发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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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林地管理,西吉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 日印发《西吉县集体林地经营权登记发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审查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为着力解决林地管理规范性问题,切实保障全县林业生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西吉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5日印发《西吉县林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在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的基础上制定,经分管县长审核讨论修改后,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

为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维护林地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18〕26号)和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各项工作的意见》(宁林改办发〔2018〕1号)精神。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三十条,主要内容为: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流转证台账;

(五)发证。

原文链接: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吉县集体林地经营权登记发证管理办法》的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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