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吉县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
《西吉县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吉县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
精准帮扶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守住防止整乡整镇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宁党农发〔202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抓实目标、政策、力量、责任“四个衔接”,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四项机制”,加快补齐短板弱项,重锤响鼓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第二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过渡期五年(2021-2025年)始终将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坚持“月排查、月报告、常态管、动态帮”,健全完善防返贫“3310”(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3类”监测对象;农户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3项”排查方式;产业扶持、就业扶持、教育帮扶、金融帮扶、危房改造、低保救助、健康帮扶、扶志扶智、残疾人帮扶、社会帮扶“10种”帮扶措施)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季度调度和抽查暗访,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第三条 各乡镇要以农村家庭为单位,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互为补充、相互协同的方式,对照监测对象范围、条件标准和负面清单(要精准识别出现负面清单个别现象但家庭实际“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等致贫风险),按照工作程序精准识别监测对象,优化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申报工作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完善监测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风险消除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严禁“体外循环”。
第四条 建立网格化监测预警体系,实行网格化盯户盯人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建立1个总网格,由包乡县级领导担任网格长,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网格长。每个乡镇建立1个一级网格,由乡镇长担任一级网格员。每个行政村建立1个二级网格,由包村乡镇领导担任二级网格员。将各村所有农户按区域分成若干个三级网格,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村组干部等担任三级网格员,进一步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第五条 要重点监测农户的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政策性移民和自主迁徙农村居民困难户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台账,因户施策、一户一档,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有效帮助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确保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
第六条 坚持行业部门和乡镇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比对,进行综合研判,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预警对象筛查并反馈乡村进一步核查,及时消除风险。统一规范工作台账,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第七条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保持兜底救助、金融服务、人力智力支持类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乡村建设等发展类政策;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适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障、公益性岗位等超常规保障措施;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加强衔接资金监管,确保发挥最大效益。相关政策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续、优化和调整,在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原有政策一律不退、力度不减,确保政策连续性。
第八条 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工作,有效排查补齐产业就业、群众增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短板弱项。入户回访排查了解监测对象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风险消除情况。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要长期监测帮扶,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风险。认真抓实抓好国家考核评估、巡视督查、媒体暗访和自治区后评估、阶段性督查检查、审计等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
第九条 进一步调整优化“领导包抓+专班推进+驻村帮扶”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5”工作专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职责分工,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专班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谋划推动工作落实。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见成效,带领强村富民。
第十条 本办法由西吉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