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四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42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财政第三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8号)和《西吉县2025年蜂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西农函〔2025〕175号)文件精神,现将西吉县2025年蜂产业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要求
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支持经营主体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6个,每个示范蜂场蜂群数量达到60箱以上。
建设标准。1.选址:示范蜂场的放蜂场址必须具备适宜养蜂的条件,场址需地势高燥、背风向阳、环境僻静且交通便利,同时要有洁净水源,远离工业厂区,配有围栏或围墙防护设备。场址周围2-3 km范围内,1年中需有2个以上主要蜜源及较丰富的辅助蜜粉源,以满足蜂群养殖需求。2.基础建设:示范蜂场需配置取蜜、贮蜜、蜂机具存放及蜂产品展示室2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蜂箱、摇蜜机、割蜜刀、蜂帽等相应辅助蜂机具。3.蜂箱布局:蜂箱排列整齐、间距1米以上;蜂箱离地面30-50 cm;蜂箱上面有遮阴、防雨设施。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全县从事中蜂养殖的经营主体。
三、申报材料
1、西吉县2025年蜂产业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行账号;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项目实施经营主体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申报表在公示网站自行下载),经项目实施地所在村、乡镇审核确认盖章后报西吉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项目申报联系人:朱 森,联系电话:0954-3018401)。
五、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1日
附表:西吉县2025年蜂产业项目申报表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