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试行)》(宁民规发〔2021〕7号)、《自治区民政厅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宁民规发〔2020〕56号)、《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宁民规发〔2023〕13号)的文件精神,我乡组织人员对全乡低保家庭进行复审、核对,经核查部分保障对象名下有车辆、有房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拥有两套住房(累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30平方米的),有超标存款、企业职工保险等原因疑似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本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应佐证资料到所在行政村咨询、登记,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未提供佐证、佐证不符合的将于2025年6月19日停发待遇享受资格。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
咨询电话:0954-3639406(西吉县白崖乡人民政府)
附件:西吉县白崖乡2025年上半年复审家庭经济状况疑似不符合情况登记表
西吉县白崖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