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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5-04-30

来源:西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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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地方金融组织等其他有关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地方金融组织情况

我局管辖的地方金融组织共有两家,分别为西吉县民生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东方惠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

(一)西吉县民生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西吉县民生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9日,是经自治区金融局批准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是由县人民政府委托财政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公司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业务流程、齐全的岗位设置,始终坚持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主要作用是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三农”,促进公平竞争。公司秉承“诚信、高效、共担、共赢”的经营理念,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为服务宗旨。坚持政策性导向,公司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目前有高级管理人员1名,专业从业人员9名,并设立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风险防控部、档案管理部5个职能部门。

(二)宁夏东方惠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

宁夏东方惠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1日。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在总公司正确的带领下,秉着“厚德亲民兼爱互利”的价值理念,以“面向三农、妇女为主、关注贫困、微贷惠民”为使命,全体员工端正态度,用心服务,使得分公司朝着良好的态势发展。宁夏东方惠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分公司紧跟总公司五年战略规划步伐和“百村共建”项目,由总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农服公司提供生产资料供应,全员下沉农村,一对一帮扶,通过一系列的非金融服务,解决农户的生活及生产资料需求,丰富农民的精神文明。

对于以上企业,我局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银行、保险等金融企业属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西吉监管支局监管。

二、近四年来查处的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金融领域案件情况

近四年来我县未发生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金融案件。

              西吉县财政局金融室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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