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火石寨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西吉县火石寨人民政府 发表日期:2025-01-23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吉县火石寨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火石寨乡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954-3648824,邮箱:xjhsz364882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经过对四办三中心信息的梳理和编目,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务服务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条。其中包括农村庭院经济项目公示、“见犊补母”项目验收公示、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公示、农村劳动力一次性交通奖补公示等多方面内容。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西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常态化工作,持续做好重大决策公开、重大会议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我乡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建档管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年全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进行梳理,2024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0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850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平台建设

本年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积极利用西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更新较少,且转载上级解读内容较多,解读本级政策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三是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政府公开过程中,将对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火石寨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西吉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结如下:

(一)严格规范公开内容发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分层级分领域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并动态调整更新。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拟公开信息的性质、受众、影响期限等因素,科学确定公开的方式范围。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关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方面政策及工作方案,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的政策公开;集中推送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重点民生政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政务公开;在西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预决算。

(三)完善决策政民互动和围绕群众需求及时回应关切

村庄规划和项目谋划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群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做好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群众发表意见建议;持续做好电话、邮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及留言收集和回复办理;认真贯彻落实基层治理“1133”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运用“五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模式,积极做好事前防范和预警机制建设工作,切实维护火石寨乡和谐稳定。

(四)完善公开标准化示范化和管理保障机制

推动村务公开,按照西吉县村务公开基准目录,上传“社会保障”、“强农惠农”、“服务管理”等相关信息,确保村务公开透明;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信息审核、内容检测和安全防护;持续规范微信工作群管理,明确群管理员监管责任,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有效杜绝“指尖泄密”;“七彩火石寨”微信公众平台内容更新从未间断,及时推送相关政策,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依据第三方内容监测预警,及时纠正错误表述、敏感词。

2024年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