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西吉县财政局 发表日期: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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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吉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执行中央、区、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方针,加速推进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步伐,有效提升行政运作效能,搭建让社会公众能够深入了解、理解并支持财政工作,确保信息交流的渠道畅通无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促进政民之间的有效互动,以及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基本信息、预算、决算、预算执行、农业保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直达资金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相关信息。

2024年共计公开111条关键信息,包括预算、决算、预算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等方面,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政民关系,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县财政局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运用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其他官方平台为辅积极主动按照要求公开预算、决算、预算执行、农业保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直达资金和政府采购等方面通知、公告。二是加强群众与政府联系纽带,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为群众、企业代表、预算单位等讲解财政政策,并根据提出的建议,加强整改。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权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机制,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联系,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四)平台建设

一是要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自我检查与纠正。二是要明确责任归属,坚决执行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制度,以确保网站内容的精确性、时效性以及权威性,从而避免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任何疏漏。三是积极公开基础信息、民生优惠政策的文件及其解读,以及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使民众能够充分了解并受益于各项政策。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公告公示等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实效,不断提高服务质效。

(五)监督保障

结合实际制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财政信息审核把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防格式不规范、内容不真实、数据不准确、表述有错误等问题,不断提升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

复议后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需加强,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平台活跃度、互动性、影响力不够;三是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较淡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申请反馈流程,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处理进度,并在答复中最大限度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二是通过分析平台访问数据,针对性地调整内容策略,提高平台的吸引力和使用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讲解相关政策,便民服务及时了解群众问题,接受反馈意见,提高参与度。三是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深化对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对惠民的财政政策进行解读;并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拓宽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全面提升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服务水平与质量。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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