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西吉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2026-2030)》(下称《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本次《西吉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2026-2030)》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0年,是西吉县实现从“生态脱贫”向“生态振兴”跨越的攻坚期生态环保专项规划。规划立足西吉县六盘山西麓、黄河流域关键生态节点的战略定位,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崛起”主线,衔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及固原市“十五五”生态环保与建设规划等上位部署。
规划系统总结西吉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与短板,明确“十五五”时期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转型、环境风险防控、现代治理体系建设、绿色生活培育六大核心任务,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三大突破方向,着力筑牢六盘山生态屏障、打造葫芦河流域综合治理样板,探索生态脆弱区“绿富同兴”西吉路径,助力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实施涉及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利益相关者了解本次《规划》编制及实施的消息来源;
2.对《规划》发展目标、核心任务、实施策略的合理性是否认同;
3.《规划》实施对西吉县生态环境改善、绿色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程度;
4.《规划》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民生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5.对本次《规划》决策实施是否支持,以及相关意见、建议。
三、公示期限及参与方式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生效。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责任单位、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报告编制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相关联系方式
1.责任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
联 系 人:赵建明 联系方式:17395428583
邮 箱:sthjjxjfj@163.com
2.受委托评估单位:宁夏辰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新院 联系方式:13619575336
邮 箱:939552661@qq.com
附件:《西吉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公示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
公示日期: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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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