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低收入高龄津贴条件:
凡持有西吉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二、纳入的条件和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并提交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银行卡)、联系电话等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乡镇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经核实无误后,由村(居)委会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3.审批。县民政局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关资料退回乡镇,由乡镇在收件后的3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发放标准:
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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