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
2021年7月30日
二、背景依据
近年来客运市场效益不断下滑,私家车载客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宁安委〔2020〕5号)。
三、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健全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和联合工作机制,共同聚焦公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整治任务,努力实现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四、目标任务
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和提高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营运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五、职责分工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西吉县“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公安局政委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抽调10人,交警队抽调6人,网信办1人,公安局抽调2人组成,具体负责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部署全县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召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分工,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召开“打非治违”联席会议,研究推进联合执法监管及长效长治监管的工作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升“打非治违”联合整治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大力开展联合执法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坚决扛起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执法人员要公平公正执法,强化责任意识,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做实、做细。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驻点分散及调查取证难等特点,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的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努力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力提升全县道路交通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治理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投诉受理渠道
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共同发布通告以及“打非治违”相关的宣传和报道,大力宣传乘坐非法经营车辆危害,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和抵制非法经营。公安、交通运输要公布打击非法营运举报电话、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逐项落实,对查证属实的有效投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四)规范执法程序,有效做好安全保障
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程序,公平公正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准确使用包容免罚清单,注重调查取证,正确使用处罚自由裁量权。重大案件要集体研究,处罚程序、标准、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需要接触大量驾驶员、乘客和各种车辆,工作环境复杂,自身安全风险高,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穿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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