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村建设项目
(1)马铃薯一级种薯繁育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设,组织农户参与,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基地”模式,集中连片建设500亩以上一级种薯繁育基地,每亩补贴100元。
(2)马铃薯主食化专用品种推广及主食产品开发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主食化及早熟专用品种(夏波蒂、大西洋、费乌瑞它、布尔班克)200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扶持有马铃薯主食研发和加工能力的企业开展新品种研发,对企业生产的马铃薯发酵类、面条类、薯泥类、复配粉类产品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企业主食产品产量及各类产品中马铃薯全粉的占比确定,按3个档次进行扶持补贴。
(3)养殖示范村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按照“一村一品”产业化发展要求,新培育60个养殖示范村,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50户以上。建设标准:肉牛养殖示范村户均饲养肉牛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牛3头及以上,建有30立方米以上青贮池一座,每户一次性补贴5000元。肉驴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肉驴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驴3头及以上,每户一次性补贴3000元。肉羊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肉羊30只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羊20只及以上,每户补贴2000元。生猪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生猪5头及以上,每户一次性补贴2000元。2017年、2018年已享受养殖示范村补贴的养殖户不再重复补贴。
养殖示范村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执行养殖业到户扶持补贴政策。
在全县新培育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合作社)5家,达到“五化”建设标准,饲养肉牛(驴)100头、或肉羊500只、或生猪300头、或家禽10000只以上,建设标准化圈舍1000平方米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以上,每家补贴25万元。
(4)优质牧草引种试验示范及基地建设
加快“四个一”林草试验示范推广,以什字乡什字河流域玉丰村为中心建设3000亩以上优质饲草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优质饲用牧草试验、示范与推广。其中核心试验区50亩,每亩补助1000元;优质品种展示区300亩,每亩补贴300元;新品种推广区265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建设8个由合作社流转土地,建档立卡农户参与的1000亩以上青贮玉米示范基地,每亩补贴100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紫花苜蓿,每亩补贴200元,单户补贴不超过5亩。支持有较大种植规模与加工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机械化收割苜蓿1.5万亩,每亩补贴作业费30元。
(5)特色种植及加工
鼓励中药材、万寿菊等特色种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发展中药材、万寿菊等特色种植,每亩补贴300元,每户最多补贴5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发展中药材、万寿菊等特色种植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按照种植品种每亩补贴100-300元(林下种药、2018年已兑现的多年生中药材不重复补贴)。扶持培育2个年加工500吨以上原料的中药材加工企业,每个补贴30万元。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艾草,农户最多补贴20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贴500元;支持企业、合作社建立300亩以上的艾草育苗基地3个,每亩补贴800元。
(6)蔬菜种植基地及冷链体系建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蔬菜基地,露地蔬菜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设施种植100亩以上(包括设施育苗),配套使用高效节水灌溉,每亩补贴800元(胡萝卜400元);旱地集中连片种植蔬菜红葱、百合500亩以上,每亩补贴400元。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创建100亩以上蔬菜优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园区1个、建设30亩以上旱作蔬菜试验示范园1个,共补贴35万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500-1000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的钢结构标准化蔬菜冷藏库,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500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300元。新建1000平方米及以上、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的钢结构标准化蔬菜冷藏库,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800元;砖混结构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600元。每座补贴不超过1000平方米。
(7)杂粮(油料)示范基地及加工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500亩以上的标准化杂粮(油料)示范基地(其中覆膜种植必须达到100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农业技术推广各单位建设100亩以上杂粮优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园区1个,补贴10万元。对年加工500吨以上的杂粮(油料)规模化加工企业,每加工1吨原料补贴200元。
(8)农机深松作业
在全县19个乡镇示范推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4万亩,每亩补贴25元。
(9)农机化作业公司(股份合作社)
注册成立股份合作社的行政村建立农机化作业股份合作社,农机库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农机具10台(件)以上(其中动力机械3台以上),年作业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每个补贴1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集农机作业、服务、教育培训等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机具库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新增农机具20台(件)以上(其中动力机械5台以上,单台50马力以上),年作业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每个补贴资金25万元。
(10)农产品品牌建设及品牌推介
支持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举办农产品品牌推介会、展示展销会等。鼓励企业或合作社争创产地证明商标、自治区级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分别补贴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成功注册涉农商标的企业和合作社,每个奖励1万元;“三品一标”认证2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3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10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有机农产品认证5个),并对已认定的到期的按期认证,每个分别补贴1万元、1万元、3万元、5万元;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建立农产品直销店和设立西吉县农产品专柜(专销区),销售额分别达到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扶持奖励;对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销售档口的经营主体,马铃薯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蔬菜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一次性扶持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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