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7/2024-00201 发文时间 2024-05-30
发布机构 西吉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达2024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二批)
关于下达2024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二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西吉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西党发〔20246)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52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其中,中央资金3159万元,自治区资金6893万元。请你单位将本次下达的资金于531日前全额录入预算系统。

二、请严格按照《西吉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 合使用方案》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科学细化建设任务,切实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202122 ) 《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局 发改委 民委林草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财(农)〔2022313)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整合资金不得用于与《西吉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无关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2023年以前项目的支出。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的,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调整部分涉农整合资金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不予整合的请示>》(西自然函字﹝2024﹞30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使用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三批)的报告>》(西农发﹝2024﹞67号)、《火石寨管理处<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专项资金不予整合的请示>》(西地森发﹝2024﹞8号)文件,收回各乡镇、农业农村局及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已下达资金的1015万元、959.59万元、414.7万元,收回资金的相关项目另行安排项目资金。

、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 本次下达的资金所列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

1.2024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2.2024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指标调整明细表

3.2024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央及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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