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20/2023-00022 | 发文时间 | 2023-05-10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方案 |
按照《西吉县2020年度第三批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西扶组发〔2021〕1号)、《西吉县2021年闽宁对口协作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西党农发〔2021〕9号)、《关于对〈西吉县2021闽宁对口协作帮扶项目实施方案〉部分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西党农发〔2021〕27号)、《西吉县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调整方案》(西党农发〔2022〕8号)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取得良好成效,鉴于部分项目实施结束后资金有结余,为进一步加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西吉县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进行调整使用,具体如下:
一、资金结余情况
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涉及结余资金项目共5个,结余资金25.218923万元;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涉及结余资金项目共19个,结余资金238.355704万元。2021年和2022年共计涉及结余资金项目24个,共计结余资金263.574627万元,具体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一)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1.由偏城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偏城乡姚庄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结余资金2.4629万元。
2.由沙沟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沙沟乡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配套建设项目结余资金0.573366万元。
3.由马建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新建养殖饲料加工车间及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结余资金4.877277万元。
4.由什字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新建养殖饲料加工车间结余资金16.902604万元。
5.由红耀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红耀乡张白湾村生产路建设项目结余资金0.402776万元。
以上5个项目共结余资金25.218923万元。
(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6.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的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结余资金7.8701万元。
7.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的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培训项目结余资金3.4750万元。
8.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的赴闽转移就业补助项目结余资金5.5000万元。
9.由平峰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平峰镇张武村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结余资金1.720608万元。
10.由平峰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平峰镇高赵村巨菌草种植及育苗试验基地项目结余资金15.370475万元。
11.由什字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什字乡新店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2.359172万元。
12.由王民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王民乡小湾村产业示范基地配套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794706万元。
13.由西滩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西滩乡林家沟村肉牛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27.119022万元。
14.由震湖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震湖乡张撇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结余资金9.535334万元。
15.由震湖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震湖乡党岔村文旅型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349496万元。
16.由田坪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田坪乡大岔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660575万元。
17.由新营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新营乡陈阳川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4.985155万元。
18.由宁夏西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闽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9307万元。
19.由火石寨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火石寨乡沙岗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5.896329万元。
20.由偏城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偏城乡下堡村设施农业(二期)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5.880596万元。
21.由偏城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偏城乡下堡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0.467503万元。
22.由偏城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偏城乡北庄村产业示范基地配套建设项目结余资金6.930418万元。
23.由硝河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硝河乡硝河村及移民安置点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7.194284万元。
24.由兴隆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兴隆镇单南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1.316231万元。
以上19个项目共结余资金238.355704万元。
二、结余资金调整安排情况
(一)硝河乡高原村饲草料加工厂场地硬化项目。为使硝河乡高原村饲草料加工厂进一步发挥效益,方便材料转运和存储,在硝河乡高原村饲草料加工厂配套硬化场地1089.76平方米。
资金规模:安排11.26万元
资金来源: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硝河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马瑞玲
实施地点:硝河乡高原村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二)震湖乡毛坪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在震湖乡毛坪村新建拱棚6座4801.7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灌溉等设施。
资金规模:安排40万元
资金来源:从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13.958923万元,从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26.041077万元。
责任单位:震湖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周丽
实施地点:震湖乡毛坪村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三)吉强镇前咀村闽宁协作产业车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混凝土消防井1座,配套排水、场地硬化、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
资金规模:安排40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吉强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绪卓
实施地点:吉强镇前咀村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四)平峰镇焦湾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在平峰镇焦湾村硬化村组道路3公里,其中硬化高洼组道路1.5公里、牛沟组至焦湾小学道路1.5公里,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助推产业发展。
资金规模:安排102.7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平峰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苏玉军
实施地点:平峰镇焦湾村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五)兴隆镇西冶村村组巷道建设项目。在兴隆镇西冶村三组修建村组巷道500米,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助推产业发展。
资金规模:安排40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兴隆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文宁
实施地点:兴隆镇西冶村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六)兴隆镇王沟村村组巷道建设项目。在兴隆镇王沟村修建村组巷道0.3公里,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
资金规模:安排29.614627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责任单位:兴隆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文宁
实施地点:兴隆镇王沟村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以上6个项目共安排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263.574627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组成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的程序步骤、建设内容、投资概算、保障措施、联农带农、绩效目标等内容,并将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在本方案下达10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县财政局负责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涉及项目资金15日内分解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项目调整使用情况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进行报备。县财政局负责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涉及变更项目资金15日内调整并分解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协作成效。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不得列支设计、评审、监理等项目管理费或与项目实施内容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标准。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并组织项目入库,做好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等工作,确保项目信息完整、项目绩效申报及评价完整、档案资料齐全。项目资金要按工程进度进行兑付,确保在10月30日前资金支付率达到100%。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自验,自验完成后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局申请县级验收。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开展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组要严把关口,严格按照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闽宁协作资金切实发挥效能。
附件:西吉县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清单
附件 | |||||||||||||
西吉县2021年和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清单 | |||||||||||||
序号 | 项目类别及 | 建设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 资金来源 | 联农带农 帮扶机制 | 项目实 | 项目实 | 责任人 | 受益情况(人) | 完成 时限 | ||
受益 | 其中:脱贫 | ||||||||||||
合计 | 263.574627 | 3126 | 855 | ||||||||||
1 | 硝河乡高原村饲草料加工厂 | 新建 | 为使硝河乡高原村饲草料加工厂进一步发挥效益,方便材料转运和存储,在硝河乡高原村饲草料加工厂配套硬化场地1089.76平方米。 | 11.26 | 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当地群众购买饲草料难的问题,推动当地群众发展养殖业。 | 硝河乡 | 硝河乡 政府 | 马瑞玲 | 702 | 256 | 2023年6月30日前 | |
序号 | 项目类别及 | 建设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 资金来源 | 联农带农 帮扶机制 | 项目实 | 项目实 | 责任人 | 受益情况(人) | 完成 时限 | ||
受益 | 其中:脱贫 | ||||||||||||
2 | 震湖乡毛坪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 新建 | 在震湖乡毛坪村新建拱棚6座4801.7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灌溉等设施。 | 40 | 从2021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13.958923万元,从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26.041077万元。 | 本项目采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设立”模式,每棚产量1800公斤,每棚收入达7200元。 | 震湖乡 | 震湖乡 政府 | 周丽 | 606 | 18 | 2023年6月30日前 | |
序号 | 项目类别及 | 建设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 资金来源 | 联农带农 帮扶机制 | 项目实 | 项目实 | 责任人 | 受益情况(人) | 完成 时限 | ||
受益 | 其中:脱贫 | ||||||||||||
3 | 吉强镇前咀村闽宁协作产业车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改扩建 | 新建混凝土消防井1座,配套排水、道路硬化、场地硬化等基础设施。 | 40 | 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通过完善闽宁协作产业车间基础设施,带动更多的农户稳岗就业,促进农户稳定增收。 | 吉强镇 | 吉强镇 政府 | 李绪卓 | 38 | 12 | 2023年6月30日前 | |
4 | 平峰镇焦湾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在平峰镇焦湾村硬化村组道路3公里,其中硬化高洼组道路1.5公里、牛沟组至焦湾小学道路1.5公里,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助推产业发展。 | 102.7 | 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解决两组60户农户生产生活出行难问题 | 平峰镇 | 平峰镇 政府 | 苏玉军 | 262 | 212 | 2023年7月30日前 | |
序号 | 项目类别及 | 建设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入资金 | 资金来源 | 联农带农 帮扶机制 | 项目实 | 项目实 | 责任人 | 受益情况(人) | 完成 时限 | ||
受益 | 其中:脱贫 | ||||||||||||
5 | 兴隆镇西冶村村组巷道建设项目 | 新建 | 在兴隆镇西冶村三组修建村组巷道500米,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助推产业发展。 | 40 | 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当地群众生活和生产出行难的问题,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 | 兴隆镇 | 兴隆镇 政府 | 王文宁 | 656 | 265 | 2023年7月30日前 | |
6 | 兴隆镇王沟村村组巷道建设项目 | 新建 | 在兴隆镇王沟村修建村组巷道0.3公里,进一步方便当地群众出行和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 | 29.614627 | 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 |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当地群众生活和生产出行难的问题,方便当地群众对农副产品、生产物资转运。 | 兴隆镇 | 兴隆镇 政府 | 王文宁 | 862 | 92 | 2023年7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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