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20/2023-00007 | 发文时间 | 2023-04-04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按照财政涉农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做到因需而整,立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固原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对标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目标任务,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中心任务,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西吉新画卷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规划领先。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乡村建设等重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规划,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
(二)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当前突出民生问题,又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坚持产业培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相结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与生态良好相协调。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地域特点、立地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对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村,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对产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滞后的村,坚持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并重。
(四)坚持整合资金、注重实效。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着力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综合发展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三、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做到政策衔接不断、投入力度不减、监管措施不松。继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做到产业扶持政策全覆盖。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县295个行政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形成稳定增收的产业机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资金使用范围、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一)使用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整合资金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建设短板等。
(二)投资规模。总投资139258.6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40375.03万元,产业项目投资72853.56万元,乡村建设项目投资20695.55万元,其他项目投资5334.46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100083.76万元(续建2022年项目安排资金40027.0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9500.19万元(续建2022年项目安排资金14565.4万元),产业项目投资58653.56万元(续建2022年项目安排资金11843万元),乡村建设项目投资17595.55万元(续建2022年项目安排资金13220.55万元),其他项目投资4334.46万元(续建2022年项目安排资金398.06万元),2024年续建项目投资39174.84万元。
(三)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地方一般债券资金、中央及自治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及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林业资金等中央及自治区纳入整合试点范围资金。
项目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18个,总投资40375.03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19500.19万元(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14565.4万元),占基础设施总投资的48.3%;2024年续建项目投资20874.84万元,占基础设施总投资的51.7%。
1.农村道路建设
(1)续建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
项目内容:2022年在全县9个乡镇27个行政村,新(改)建什字至红城子、大庄至曹垴、新营至红庄、上堡至龙王坝、好兴路至陈田玉、将台堡火沟村、马莲麻子湾、G566至黄岔、西滩黑虎沟、周吴至张湾农村道路10条58.96公里。
绩效目标:解决9个乡镇27个行政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255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兴隆镇、将台堡镇、偏城乡、新营乡、什字乡、西滩乡、马建乡、马莲乡
补助标准:130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2500万元、其他整合涉农资金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李景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2)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用于村组道路建设,新建偏城乡大庄至马莲道路、新营乡甘井村道路、兴隆至王河道路、西滩至庙湾道路、田坪乡赵坪村道路、硝河乡郎岔至范湾道路、马莲乡巴都沟至什字乡唐庄道路、硝河乡隆堡至大湾道路、将台堡镇毛沟至甘岔道路、兴平乡王堡至杨岔道路、震湖乡蒙集至东岔道路、田坪腰庄至李沟道路、王民乡姚坡至甘岔道路13条97公里。
绩效目标:解决12个乡镇32个行政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资金规模:总投资804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5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7540万元
建设地点:兴隆镇、将台堡镇、偏城乡、新营乡、什字乡、西滩乡、王民乡、马莲乡、硝河乡、田坪乡、兴平乡、震湖乡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李景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2.水利项目
(1)续建2022年西吉县葫芦河中下游片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项目内容:何屲水厂至将台堡铺设DN450球墨铸铁管长40.31公里;改造支线管道6处13公里,新建2000立方米蓄水池1座;配套各类建筑物140座等;提升兴隆、将台堡等乡镇村供水保障能力。
绩效目标:保障城乡居民安全饮水。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4837万元
建设地点:兴隆镇、将台堡镇、硝河乡、马莲乡、什字乡、西滩乡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概算确定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3837万元、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续建西吉县2022年现代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项目内容:2022年提升改造吉强万崖村、上堡村,西滩吊咀村,硝河乡硝河村、隆堡村,什字乡南台村、什字村,马莲乡北坡村,王民乡姚坡村,兴平乡杨百户,偏城乡北庄村,平峰镇庙坪村、王垴村、沿坪村、沙洼村、王庆村,新营乡陈阳川村、黑城河村等片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改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679亩;具体建设内容为改造泵站、蓄水池、铺设供水管道等。
绩效目标: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提高灌区水资源保证率。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3084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万崖村、上堡村,西滩吊咀村,硝河乡和美新村、隆堡村,什字乡南台村、什字村,马莲乡北坡村,王民乡姚坡村,兴平乡杨百户,偏城乡北庄村,平峰镇庙坪村、王垴村、沿坪村、沙洼村、王庆村,新营乡陈阳川村、黑城河村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预算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续建西吉县2022年小流域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2022年在小河、张武、马建、红耀实施4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曹垴、沙洼2个新建淤地坝项目,除险加固麻子湾淤地坝,沟头防护、沟岸崩塌砌护治理淤地坝、绿化、沟道造林、集雨场、水平梯田、封禁治理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1平方公里。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流域治理项目,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851万元
建设地点:马建乡、红耀乡、田坪乡、平峰镇、兴平乡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预算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西吉县何洼水厂调蓄水池滑坡治理项目
项目内容:计划对何洼水厂调蓄水池滑坡体进行抢险加固。
绩效目标:通过加固滑坡体,增加蓄水池下游沟道边坡稳定性,保障蓄水池结构安全,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资金规模:总投资63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5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13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何洼村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预算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10月
2.西吉县抗旱减灾调蓄工程
项目内容:计划对农村饮水管网、阀井、蓄水池进行提升改造,确保农村抗旱减灾安全。
绩效目标:改造现有人饮工程供水规模和保障率,保障农村群众正常用水,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发展。
资金规模:总投资356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867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1693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预算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10月
(6)西吉县2023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平峰镇八岔村、吉强镇套子湾村等乡镇村)
项目内容:在平峰镇八岔村,吉强镇套子湾村等乡镇村,采用滴灌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新建灌溉面积1.52万亩。
绩效目标:通过高效节水灌溉,改善耕作条件,提高粮食产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6277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6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5677万元
建设地点:平峰镇八岔村、吉强镇套子湾村等乡镇村
补助标准:根据水利定额预算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冯建洲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10月
(7)西吉县西滩乡高效节水灌溉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内容:在西滩乡大岔村新建泵站1座、配电房1栋、铺设扬水管道5.9公里及附属建筑物82座,修建生产道路4公里。
绩效目标: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20%,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完善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助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西滩乡大岔村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西滩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马欣妍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8)西吉县兴平乡马沟村山水田林湖综合治理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内容:在兴平乡马沟村平整土地1200亩、修筑田埂39.6公里,新建浮筒式泵船1座、扬水泵房2座、蓄水池2座、过滤器1座、管道2.36公里。
绩效目标: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20%,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完善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助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兴平乡马沟村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兴平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陈晓宁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移民致富基础提升项目
(1)续建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项目内容:2022年在平峰、红耀、沙沟等9个乡镇20个移民安置区(点)存在隐患的水毁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进行改造提升,道路硬化2.304公里;修建改造排水边沟7.0715公里、过户板涵111座、过路管涵18座;修建改造护坡0.8259公里。
绩效目标:解决9个乡镇20个移民安置点群众出行难和居民生活排水难的问题,有效防止洪涝灾害、保护和改善安置点生态环境。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220.5万元
建设地点:平峰、红耀、沙沟、偏城、火石寨、王民、兴平、将台堡、田坪乡移民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2)续建移民安置点生活排水试点项目
项目内容:2022年在马建乡马建、沙沟乡沙沟、新营乡新营、白崖乡阳洼4个移民安置点铺设波纹式生活排水管道,不断补齐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弱项。
绩效目标:有效补齐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人居环境,畅通排水渠道,营造移民安置点生态宜居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463万元
建设地点:马建乡马建、沙沟乡沙沟、新营乡新营、白崖乡阳洼4个移民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3)续建2022年劳务移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在吉强民生家园、惠泽苑劳务移民小区进行老旧道路硬化及楼面屋顶防水维修等工程。
绩效目标:有效解决劳务移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破旧,提高移民人居环境质量。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25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吉强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绪卓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4)西吉县2023年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根据《关于全面开展移民地区和农村自主迁徙居民聚居区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宁乡振发〔2023〕18号)精神,有效解决移民安置点排查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计划在平峰镇(新堡、刘垴、平峰新村)、兴平乡(赵垴)、震湖乡(党岔、孟湾)、新营乡(车路湾)、白崖乡(阳洼)、什字乡(杨庄、保卫)、吉强镇(万崖)等安置点,硬化道路,修建排水渠、雨水井、过户板涵、过户涵管、毛石排水渠、波纹管等基础设施。
绩效目标:解决移民安置点群众出行难和居民生活排水难的问题。
资金规模: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337.79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3262.21万元
建设地点:平峰镇(新堡、刘垴、平峰新村)、兴平乡(赵垴)、震湖乡(党岔、孟湾)、新营乡(车路湾)、白崖乡(阳洼)、什字乡(杨庄、保卫)、吉强镇(万崖)等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5)西吉县2023年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全面排查,在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的平峰镇权岔安置点,马建乡土窝村雀儿庄安置点,偏城乡曹垴、上马腰巴庄安置点,白崖乡白崖、斜路屲安置点,沙沟乡满寺村代东、土桥、沙沟村小三格安置点,什字乡北台安置点,将台堡镇明星等安置点,硬化道路,修建排水渠、过户板涵、过户涵管、检查井等基础设施。
绩效目标:解决移民安置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移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归属感。
资金规模:总投资2082.63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8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1902.63万元
建设地点:平峰、白崖、马建、偏城、沙沟、什字、将台堡等移民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63.64万元、其他整合涉农资金116.36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6)西吉县兴隆镇移民安置点综合示范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在兴隆镇兴隆移民安置点,对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绩效目标:改善移民安置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资金规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兴隆镇兴隆移民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7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29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4.农村危房及抗震宜居房改造项目
(1)续建2022年农村危房及抗震宜居房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2022年在全县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改造农村危房及抗震宜居房1044户。
绩效目标:解决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安全住房问题,有效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2309.9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每户3万元、抗震宜居改造每户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张瑞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2)2023年农村危房及抗震宜居房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2023年计划在全县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改造农村危房及抗震宜居房126户。
绩效目标:解决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安全住房问题,有效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资金规模:总投资32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5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27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危房改造每户3万元、抗震宜居改造每户2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张瑞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二)产业项目
产业项目42个,总投资72853.56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58653.56万元(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11843万元),占产业项目总投资的80.5%;2024年续建项目投资14200万元,占产业项目总投资的19.5%。
1.草畜产业
(1)“见犊(驹)补母”
项目内容:对本县饲养良种基础母牛(驴)的脱贫户、监测户及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每繁殖成活1头三代以上西门塔尔良种犊牛和西吉驴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每头补贴基础母牛(驴)600元,其他犊牛品种补贴300元。计划补贴8万头。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5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基础母牛(驴)每头补贴300-6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养殖示范村建设
项目内容:新培育肉牛养殖示范村8个,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30户以上,户均存栏西门塔尔肉牛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牛3头及以上,建有60立方米以上的青贮池1座,每户补贴5000元(已享受青贮池补贴的养殖户不得重复补贴),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户补贴6000元(已享受青贮池补贴的养殖户不得重复补贴);新培育肉羊养殖示范村3个,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30户及以上,每户饲养肉羊25只及以上,其中能繁母羊20只及以上,每户补贴2000元,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户补贴3000元;新培育生猪养殖示范村6个,每村发展示范户20户及以上,每户饲养生猪4头及以上,每户补贴2000元,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户补贴3000元。计划培育养殖示范村17个。
绩效目标:激发养殖户养殖新品种基础母畜积极性,调整养殖结构,通过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16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60万元
建设地点:5个乡镇17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户补贴0.2万-0.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8月
(3)续建2022年规模养殖场
项目内容:按照规模养殖场建设“五化”标准,新建存栏500头以上西门塔尔肉牛规模养殖场(园区)1个,补贴200万元;新建存栏300-500头的西门塔尔肉牛规模养殖场(园区)2个,每个补贴100万元。
绩效目标:加快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肉牛养殖户出户入园,实现肉牛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科学养殖模式,引导农户调整养殖结构,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新营乡、兴隆镇
补贴标准:每个养殖场补贴100-2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新营乡人民政府、兴隆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4)规模养殖场
项目内容:2023年按照规模养殖场“五化”建设标准:计划新建存栏西门塔尔肉牛500头以上的养殖场(养殖园区)2个,每个补贴200万元,计划补贴资金400万元。计划新建存栏西门塔尔肉牛300-499头的养殖场(养殖园区)1个,补贴资金100万元。计划新建存栏肉鸡(蛋鸡)3万-4万羽的标准化养殖场1家,补贴资金20万元,存栏肉鸡(蛋鸡)5万羽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家,补贴资金35万元。
绩效目标:加快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畜禽养殖户规模养殖,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科学养殖模式,引导农户调整养殖结构,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555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555万元
建设地点:兴平乡、田坪乡、震湖乡
补贴标准:肉牛养殖规模养殖场(园区)每个补贴100-200万元;规模养鸡场20-35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5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兴平乡人民政府、田坪乡人民政府、震湖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5)续建2022年“出户入园”养殖小区建设
项目内容:2022年移民安置点建设“出户入园”养殖小区2个,其中:在白崖乡阳洼村建设存栏300头以上养殖小区1个,安排资金60万元,硝河乡苏沟村建设存栏500头养殖小区1个,安排资金93万元。对田坪乡移民安置养殖园区进行提升改造,安排资金15万元。
绩效目标:加快全县肉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肉牛规模养殖,积极引导移民安置点养殖户出户入园,实现肉牛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科学养殖模式,构建粮经饲兼顾、种养加一体、生态循环发展的种养业集群化、园区化发展及联农带农机制体系,带动移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168万元(白崖乡60万元、硝河乡93万元、田坪乡15万元)
建设地点:白崖乡、硝河乡、田坪乡
补贴标准:养殖园区补贴资金按标准150-90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白崖乡人民政府、硝河乡人民政府、田坪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穆小平、马瑞玲、马明云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6)“出户入园”养殖园区建设
项目内容:2023年按照规模养殖“五化”建设标准:移民区新建存栏西门塔尔肉牛300头以上“出户入园”养殖园区3个,每个安排建设资金510万元;新建存栏西门塔尔肉牛500头以上“出户入园”肉牛养殖园区1个,安排建设资金900万元。产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带动移民户经营使用。
绩效目标:加快全县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肉牛养殖户出户入园,实现肉牛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科学养殖模式,引导农户调整养殖结构,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移民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43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430(震湖乡1020万元、田坪乡510万元、马莲乡900万元)
建设地点:震湖乡、田坪乡、马莲乡
补贴标准:肉牛养殖园区每个安排510-9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震湖乡人民政府、田坪乡人民政府、马莲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周丽马明云王如林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7)全株玉米青贮
项目内容:对本县加工调制全株玉米(苜蓿)青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及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每吨补贴20元,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吨补贴30元。
绩效目标:培育发展增收产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7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吨补贴20-3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8)牛肉加工及屠宰补贴
项目内容:对当年新建的牛肉加工企业,加工牛肉500吨以上的,每个补贴100万元,安排补贴资金300万元;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向县内屠宰企业交售肉牛的,每头给予200元的运输补贴,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头给予300元的运输补贴。每户最多补贴5头牛。
绩效目标:延长产业链条,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提升产业附加值。
资金规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5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及工业园区
补贴标准:每个补贴100万元、每头补贴200-3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兴隆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9)红耀乡小庄村肉牛养殖“出户入园”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内容:在红耀乡小庄村新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牛棚6座,钢筋混凝土青贮池2座,轻钢结构干草棚2座,轻钢结构堆粪棚1座,轻钢结构管理用房1座。
绩效目标: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20%,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提高规模化养殖程度,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群众、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红耀乡小庄村
补贴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红耀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田浩江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0)西吉县马建乡大湾村肉牛养殖“出户入园”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内容:在马建乡大湾村建设牛棚4座、青贮池2座、淀污池2座、饲料棚500平方米,堆粪棚220平方米,硬化道路及场地3200平方米。
绩效目标: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20%,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助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带动当地产业快速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群众、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马建乡大湾村
补贴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马建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伏正强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马铃薯产业
(1)马铃薯原原种补贴
项目内容:招标采购马铃薯原原种,向有种植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每户免费发放1000粒,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户免费发放1500粒。
绩效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提高和优化马铃薯单产和品种,稳定增加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4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户1000-1500粒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2)马铃薯原种繁育基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集中连片种植100亩以上原种繁育基地,每亩补贴400元。
绩效目标:加大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建设规模,提高马铃薯产量,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增加收入,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4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马铃薯一级种薯繁育基地
项目内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基地”模式,或由乡镇组织农户,集中连片种植500-1000亩,每亩补贴100元。集中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绩效目标:加大马铃薯脱毒种薯基地建设规模,提高马铃薯产量,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2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0-2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4)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项目内容:推广马铃薯新品种(陇薯7号、宁薯18号、宁薯19号、青薯9号等品种)宽幅间作玉米生态复合种植模式,每个示范区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推广马铃薯鲜食菜用型专用品种(大西洋、费乌瑞它),集中连片建设1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绩效目标:扩大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种植规模,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82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820万元
建设地点:田坪乡、红耀乡等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2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5)马铃薯产品加工
项目内容:对本县境内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加工资质的三粉加工企业,年加工200吨以上的产成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每家补贴10万元。对全县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年提取马铃薯蛋白200吨以上的,每家补贴40万元。
绩效目标:激发马铃薯加工企业新品种研发的积极性,延长马铃薯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二三产业,增加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25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50万元
建设地点:兴隆镇、将台堡镇、吉强镇、马莲乡、偏城乡等乡镇
补贴标准:每家补贴10万-4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6)续建2022年马铃薯产品深加工
项目内容:支持马铃薯加工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对年加工马铃薯薯条、薯片类产品达到1000吨以上的企业,每吨补贴500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绩效目标:激发马铃薯加工企业新品种研发的积极性,延长马铃薯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二三产业,增加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60万元
建设地点:将台堡镇、吉强镇、马莲乡等乡镇
补贴标准:每吨补贴5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3.冷凉蔬菜产业
(1)蔬菜集约化育苗
项目内容:对县内年集约化蔬菜育苗量达1000万株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辣椒种苗每株补贴0.04元,芹菜等其他品种每株种苗补贴0.03元。
绩效目标: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蔬菜育苗能力,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蔬菜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5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5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将台堡镇、硝河乡、偏城乡、马莲乡等乡镇
补贴标准:每株蔬菜种苗补贴0.03-0.04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蔬菜标准化基地
项目内容: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流转土地、土地入股、返租倒包等形式集中连片创建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露地标准化蔬菜基地500亩-1000亩、设施种植50亩以上或设施+露地种植500亩-1000亩,并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500元(基地不允许夹种西瓜);集中连片种植露地标准化蔬菜基地1000亩以上或设施+露地种植1000亩以上,并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600元(基地不允许夹种西瓜)。
绩效目标: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特色蔬菜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水平,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蔬菜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7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500-6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蔬菜加工
项目内容:对收购县内蔬菜的加工企业,年加工速冻蔬菜产成品1000吨以上的,每吨补贴200元;对年加工脱水、冻干等蔬菜干制品100吨以上产成品的,每吨补贴500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
绩效目标: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补齐蔬菜产业发展短板,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冷凉蔬菜深加工能力。
资金规模:总投资24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40万元
建设地点:工业园区、偏城乡
补贴标准:速冻蔬菜产成品每吨补贴200元,脱水及冻干等干制品产成品每吨补贴4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4)设施农业
项目内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在王民乡二口村、王民村,新营乡甘井村,什字乡杨庄村,兴隆镇下范村等村建设日光温室(包括高山地埂墙体日光温室)及大跨度拱棚。
绩效目标: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当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增加收入;加强移民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移民群众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342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342万元(王民乡625万元、新营乡820万元、什字乡670万元、兴隆镇227万元)
建设地点:王民乡、什字乡、新营乡、兴隆镇等乡镇
补贴标准:日光温室每座24万元、大拱棚每座3万元(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177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572万元
责任单位:王民乡人民政府、什字乡人民政府、新营乡人民政府、兴隆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单哈三、李杰、闫霖、王文宁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西吉县王民乡王民村设施农业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内容:在王民乡王民村建设拱棚44座,铺设生产道路2.3公里。
绩效目标: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20%,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项目建设投入使用后,加强防灾减灾措施,提高种植业效益,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王民乡王民村
补贴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王民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单哈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偏城乡柳林村“十三五”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木耳种植项目
项目内容:在偏城乡柳林村建设设施大棚8座,种植菌草1.8万棒。
绩效目标: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当地脱贫户及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增加收入;加强移民地区产业发展,增加移民群众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02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02万元
建设地点:偏城乡柳林村
补贴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偏城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杨东宏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杂粮(油料)产业
(1)油料种植
项目内容:稳定扩大油料种植面积,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及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种植每亩补助150元、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亩补贴200元。
绩效目标:进一步扩大油料种植面积,保障油料安全,经营主体要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资金规模: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2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50-2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杂粮规模化基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创建500亩以上杂粮规模化种植基地,每亩补贴100元,计划种植10万亩。
绩效目标:经营主体要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提高杂粮标准化种植水平,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续建2022年杂粮(油料)产业基地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户集中连片创建500亩以上杂粮、油料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补贴150元。
绩效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杂粮产业效益,大力开发绿色保健产品,打造宁夏杂粮产业大县,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235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等17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5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4)续建2022年粮油加工生产车间建设
项目内容:2022年红耀乡井湾村建设粮油加工生产车间一座,配备生产设备,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近就地务工增加收入。
绩效目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粮油加工生产销售,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就近就地务工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235万元
建设地点:红耀乡井湾村
补贴标准:根据实施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5.农作物种植保墒增产项目
项目内容:对全县种植的马铃薯、玉米、冷凉蔬菜、杂粮等农作物实施保墒增产措施,主推全膜双垄沟播、一膜两季及机械化作业技术,形成区域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综合保墒增产推广体系。
绩效目标:夯实我县农作物种植保墒增产基础,提升农业综合抗旱减灾能力,稳定增加种植户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总投资432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32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户补贴8亩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6.农业资源化利用
(1)农用残膜回收
项目内容:按照“谁供膜、谁回收,谁使用、谁清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农用残膜回收力度,每公斤残膜给予农户补贴0.7元,回收企业按每公斤0.2元给予农户运输费用补贴。
绩效目标:深入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做好“白色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资金规模: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65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每公斤残膜补贴0.7元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2)续建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内容:在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建设8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畜禽粪污堆放棚20座,每座补贴1万元;在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建设60立方米以上标准化畜禽粪污处理沉淀池20座,每座补贴1.5万元;标准化畜禽污粪处理站对本村及周边养殖户畜禽粪便集中收集(收购),引入或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使用新型高效生物菌剂发酵腐熟处理加工有机肥8万立方米,每个企业需带动或服务农户(场)100户以上,每立方米补贴50元。
绩效目标: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粪污综合利用率,有效解决养殖业生产中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442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兴隆镇、马莲乡
补贴标准:标准化畜禽粪污堆放棚每座补贴1万元;标准化畜禽粪污处理沉淀池每座补贴1.5万元;有机肥每立方米补贴5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内容:2023年对有机肥加工企业、畜禽污粪处理站集中收集(收购)本村及周边养殖户畜禽粪便,运用新型高效生物菌剂发酵腐熟处理加工的有机肥进行补贴,每立方米补贴40元。
绩效目标: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粪污综合利用率,有效解决养殖业生产中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
资金规模:总投资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0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兴隆镇、马莲乡等乡镇
补贴标准:每立方米补贴4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4)尾菜青贮饲料示范点建设
项目内容:筛选1家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蔬菜尾菜青贮饲料加工示范,购置全日粮饲料搅拌机(TMR机)、固定式裹包机等机器设备,建设半开放式钢架厂房、裹包码堆场等基础设施,以夏季尾菜为主料和小麦秸秆、玉米秸秆、玉米芯、米糠等辅料,利用微生物发酵技术,制作尾菜青贮饲料。
绩效目标: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快推进尾菜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蔬菜产业清洁生产和尾菜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效治理农田面源污染。
资金规模:总投资15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5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夏寨村
补贴标准:每个补贴15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7.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马铃薯通风贮藏库30座,每座补贴15万-100万元(300吨的补贴15万元/座,500吨的补贴28.4万元/座,700吨的补贴32.4万元/座,1000吨以上补贴100万元/座);建设机械制冷库(变频制冷机组)5座,每座补贴19.5万-100万元(100吨的补贴19.5万元/座,200吨的补贴28.8万元/座,500吨的补贴45.9万元/座,700吨的补贴53.6万元/座,1000吨以上的补贴100万元/座)。
绩效目标:加快推进全县马铃薯、果蔬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夯实农业物质基础装备,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引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我县农产品竞争力。
资金规模: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4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通风贮藏库:每座补贴15万-100万元;机械制冷库:每座补贴19.5万-1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13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8.农产品推介及营销
(1)农产品推介
项目内容:支持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农博会、洽谈会、推介会等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对参加县内推介活动的补贴0.2万元/次,参加固原市内推介活动的补贴0.5万元/次,参加自治区内推介活动的补贴1万元/次,参加自治区外推介活动的补贴2万元/次。
绩效目标:提高西吉农副产品在区内外的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产品品质,促进农产品销售。
资金规模:总投资1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00万元
建设地点:宁夏区内各市县及区外城市
补贴标准:参加每次推介活动补贴0.2万-2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续建2022年特色产品营销
项目内容:支持企业、合作社、个体户新建西吉特色产品销售门店,冠名“西吉好东西”标识门头,主营西吉农产品、加工产品等特色产品,经营时间满3个月以上,销售额达到60万元以上的每个门店一次性补贴10万-20万元。
绩效目标:进一步拓展西吉县农产品销售渠道,确保全县特色产品出村进城,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100万元
建设地点:银川市、固原市
补贴标准:每个门店奖励10万-20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3)特色农产品营销
项目内容:2023年计划支持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及区内机场新建西吉特色农产品销售门店,冠名“西吉好东西”标识门头,主营西吉特色农产品,经营时间满6个月以上且销售西吉特色产品达到100万元以上,每家补贴20万-30万元(一线城市补贴30万元,二线城市补贴25万元,三线城市及区内机场补贴20万元)。
绩效目标:进一步拓展西吉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稳定的销售市场,确保全县特色产品出村进城。
资金规模:总投资15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50万元
建设地点: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及区内机场
补贴标准:每个门店奖励20-30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9.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项目内容:在脱贫村示范推广火石寨沙岗、偏城北庄、王民小湾、将台堡火集等土地集约化经营“三统三分”发展模式,依托肉牛、马铃薯、冷凉蔬菜、杂粮(油料)等特色产业,以村集体为主体建设集约化经营示范基地50个,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1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加强特色产业发展与农户的有机衔接,把农户镶嵌在产业链上,带动农户增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资金规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500万元
建设地点:全县19个乡镇50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每个行政村10万元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0.庭院经济
(1)庭院经济
项目内容:发展特色庭院种植业和养殖业,对移民群众、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庭院经济进行支持。
绩效目标:通过庭院经济,解决产业单一,发展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移民群众、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经营性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1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5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贴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各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1.续建2022年移民幸福农家院(庭院经济)试点建设
项目内容:2022年移民幸福农家院庭院经济项目,按照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四美”目标,开展抓点示范,培育“两个园子”(菜园子、果园子)。计划在吉强镇兴德村和硝河乡和美新村两个生态移民安置点实施幸福农家院(庭院经济)试点建设;在田坪乡田坪、吉强镇兴德、震湖乡苏堡安置点分别示范改造养殖圈棚20户,实施庭院青苗菜无土种植。
绩效目标:有效解决移民产业单一,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多渠道解决移民收益。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203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震湖乡、田坪乡、硝河乡移民安置点
补贴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相关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11.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1)续建2022年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内容:2022年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
绩效目标:通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宜机化、高产稳产和生态良好要求。
资金规模:2022续建项目投资1000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等17个乡镇45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按结算审核结果兑付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内容:2023年在全县17个乡镇51个行政村新建旱作高标准农田20万亩。
绩效目标:通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宜机化、高产稳产和生态良好要求。
资金规模:总投资22659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0559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12100万元
建设地点:吉强镇等17个乡镇51个行政村
补贴标准:按结算审核结果兑付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10月
12.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内容: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小额贷款贴息。
绩效目标:推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44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12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5万元以内按市场报价利率(LPR)全额贴息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13.“健康饮茶”“送茶入户”
项目内容:大力推广低氟边销茶,倡导“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遏制饮茶型的氟病的蔓延,对全县489户2171人监测对象进行“健康饮茶”“送茶入户”。
绩效目标:有效防止监测对象因为饮茶而影响健康。
资金规模:总投资32.56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32.56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150元/人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人:王忠权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乡村建设项目
乡村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20695.55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17595.55万元(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13220.55万元),占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的85%;2024年续建项目投资3100万元,占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的15%。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续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内容:对全县19个乡镇的257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脏、乱、差”进行整治。
绩效目标:通过整治,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村庄环境。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128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57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每村5万元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2)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内容:2023年在19个乡镇275个行政村人居环境“脏、乱、差”进行整治。
绩效目标:通过整治,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村庄环境。
资金规模:总投资1375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37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7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每村5万元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1)续建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在19个乡镇3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乡村振兴综合建设,主要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发展产业,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等,资金在本乡镇示范村内可相互调剂使用。
绩效目标:通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有效提高示范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7189.0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3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
补助标准:每村28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2)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排水等方面,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绩效目标:通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有效提高示范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
资金规模: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8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2800万元
建设地点:将台堡镇火集村,兴平乡赵垴村,白崖乡旧堡村,马建乡刘垴村,硝河乡苏沟村,马莲乡陆家沟村,什字乡杨庄村,火石寨乡石山村,吉强镇马营村,田坪乡庙山村,红耀乡关儿岔村,震湖乡王坪村,兴隆镇罗庄村,沙沟乡阳庄村,王民乡小湾村,偏城乡北庄村,平峰镇沿坪村,西滩乡黑虎沟村,新营乡红庄村、甘井村
补助标准:每村28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3.续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巷道硬化项目
项目内容:为了补齐行政村基础设施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全县19个乡镇68个行政村规划硬化巷道187公里。
绩效目标:解决19个乡镇68个行政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3859.5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68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65万元/公里
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4.新营乡甘井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在新营乡甘井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硬化村内道路3.2公里。
绩效目标:提高本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质量。
资金规模:总投资5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300万元
建设地点:新营乡甘井村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10月
5.续建2022年创建移民综合整治示范点
项目内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短板、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创建什字乡什字、沙沟乡沙沟、震湖乡苏堡、田坪乡田坪移民综合整治示范点。
绩效目标:有效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短板、产业发展基础差,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417万元
建设地点:什字乡什字、沙沟乡沙沟、震湖乡苏堡、田坪乡田坪安置点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相关乡镇乡镇长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6.续建将台堡镇环境整治综合提升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内容:在将台堡镇明荣村、保林村、东坡村进行农村环境整治综合提升,拆除旧路3256.6平方米,拆除垃圾325.66立方米,硬化巷道8098.2平方米。
绩效目标:有效解决将台堡镇明荣村、保林村、东坡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农户居住环境质量,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470万元
建设地点:将台堡镇明荣村、保林村、东坡村
补助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审核结算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学森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四)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5个,总投资5334.46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4334.46万元(续建2022年项目安排资金398.06万元),占其他项目总投资的81.3%;2024年续建投资1000万元,占其他项目总投资的18.7%。
1.“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项目内容: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在校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职业教育,实现应补尽补,做到全覆盖;对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校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两后生”实施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取证后分春秋季两次给予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
绩效目标:切实解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毕业后学到一技之长,找到固定工作后家庭经济收入明显提高。
资金规模: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400万元,2024年续建投资10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295个行政村
补助标准:春季每学期1500元、秋季每学期2000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赵强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7月
2.返乡在乡就业补助
(1)续建2022年返乡在乡就业补助
项目内容:对在西吉县县内返乡在乡务工的脱贫农村劳动力、移民、监测对象,稳定就业5个月以上(含5个月),工资收入达10000元以上的,凭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进行补贴,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涉及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不享受此政策)。
绩效目标:稳定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198.06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2000元/人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于辉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2)2023年返乡在乡就业补助
项目内容:2023年对在西吉县县内返乡在乡务工的脱贫农村劳动力、移民、监测对象,稳定就业5个月以上(含5个月),工资收入达10000元以上的,凭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进行补贴,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涉及公益性岗位的就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不享受此政策)。
绩效目标:稳定增加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200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2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2000元/人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于辉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公益性岗位
项目内容:购买1000个公益性岗位,对全县就业困难的移民、脱贫户、监测对象进行安置(其中:移民500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500人),每人每年工资为13364元(每人每月工资1090元、发放12月13080元、意外伤害险284元)。
绩效目标:解决脱贫户、监测对象就近就业,稳定增加收入。
资金规模:总投资1336.4万元,其中:2023年计划投资1336.4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1090元/人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于辉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24年3月
4.后续跟踪服务2022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项目内容:重点对西部乡镇肉牛养殖或有意愿发展肉牛养殖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使其掌握青贮玉米种植、饲草调制、肉牛育肥等实用技术。
绩效目标:提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提高养殖技能,提升自我发展水平和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资金规模:2022年续建项目投资200万元
建设地点:19个乡镇
补助标准:每人500元
资金来源: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戴华盛
完成时限:2023年7月
1.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库的信息录入,各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乡镇要密切配合,按要求完善各自的项目库信息;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及时安排资金,随时掌握项目资金支付情况,适时调整项目资金,同时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对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进行审核把关;审批、财政、自然资源、环保等项目审批单位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审批工作进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乡镇要严格按照整合方案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早准备、早实施,针对具体项目,分别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同时录入完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项目库。
(二)组织验收。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必须进行县级验收,农业产业补贴项目验收要严格按照《西吉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实施主体,县级验收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财政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参与,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时限和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组织验收,验收结论将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所有到户项目一律采取“443”验收监管机制。对质量不达标、建设内容未完成预期目标的要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对项目资料不完整、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强化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指导、组织实施、考核验收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级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县级包抓领导要督促和指导所联系乡镇、村的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加大政策统筹与资源整合力度,对资金、项目、技术、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整合。项目申报和制定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和培育主导产业为前提,由项目建设单位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实地复核,筛选后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各乡镇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协调落实。三是加强资金监管。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及使用绩效主体责任,各乡镇要积极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等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要做好资金和项目审计检查等工作,农业农村、财政、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审计检查,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四是严格督查考核。把项目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乡镇、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指派专人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统计上报,及时客观反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跟踪项目具体落实情况。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工作人员成立督查工作专班,对各项目责任单位不定期进行督查,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资料、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等,形成专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附件:西吉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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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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