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3/2021-00077 | 发文时间 | 2021-07-12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7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部署安排,坚持立德树人的鲜明导向,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切实维护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两为主”(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义务教育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4.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不超过55人);
5.普通高中依据计划和志愿择优录取原则。
三、招生学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在我县有招生计划的县外高中)。
四、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幼儿园招生必须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把握正确发展方向,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确保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报名时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同时,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宁夏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监护人还须持有幼儿体检表、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
1.各乡(镇)幼儿园就近招收服务范围内所有适龄幼儿。
2.西吉一幼:民生家园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组、2组、8组、9组;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3.西吉二幼:中街社区;吉强镇团结村3组、4组、5组;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4.西吉三幼:湖滨社区、怡秀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0组、11组、河洼村;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
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5.西吉四幼:锦绣社区;吉强镇团结村6组、7组;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6.西吉五幼:钰秀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1组、河洼村;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7.西吉六幼: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8.西吉七幼:惠安社区,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9.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普及普惠原则,就近招收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符合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为准)。
(二)义务教育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西吉县开展针对性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帐和“一生一表”工作档案,抓好劝返复学工作,坚持教师家访制度,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县教育体育局要会同卫健局、民政局、残联及有关中小学校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建议,“一人一案”做好分类安置和入学动员工作,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随班就读或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由服务片区学校根据情况安排送教上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应入尽入。父母
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
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农村中小学招生条件及办法
各农村中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招生,对符合条件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规定开学报名时间内无条件全部接收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城区小学及初中招生条件
县城中小学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政策,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1)“两证齐全”且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列入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两证齐全”的含义: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城区,其父(母)的房产在城区。
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
(2)县内政策性移民家庭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列入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证明材料:①户口本。②县内分配住房证明材料(房产证、缴费凭据或社区入住证明)。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列入城区学校招生范围。
一是户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挂靠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挂靠人的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二是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三是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的务工人员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公安机关核发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③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3.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及招生程序
(1)招生片区划分
西吉一小:中街社区、湖滨社区;吉强镇团结村4组、5组、10组。
西吉二小:锦绣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组、3组、6组、7组。
西吉三小:钰秀社区,惠安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1组、河洼村;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回小:民生家园社区;吉强镇团结村2组、8组、9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五小:中街社区、湖滨社区;吉强镇团结村4组、5组、10组。
西吉六小: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八小:怡秀社区;吉强镇大滩村及临近服务范围;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县特教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全县适龄儿童中的听力障碍和轻度智力障碍儿童。
吉强镇袁河小学:吉强镇袁河村,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区小学招生程序
①“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报名。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在城区各小学报名(报名前,由各小学进行公示,告知每位家长各自小学的招生范围、办法、时间、所需证件等)。
②县内政策性移民家庭适龄儿童报名。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县内政策性移民家庭适龄儿童监护人凭有效证明材料在片区服务学校报名。
③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申请报名登记。每年秋季开学前,其法定监护人持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划片学校申请报名。城区各小学根据学校报名实际和空缺学位,合理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
④2021年7月底前,县城小学完成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工作。
⑤凡在城区小学已报名注册的一年级新生,当年不得向城区其他小学提出转学申请,城区其他小学也不得接收已在县城学校就读的一年级新生。
4.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学校采取“片区+指标到校”原则进行招生,指标到校名额优先保证服务片区符合条件的学生;在保证片区+指标到校招生名额后,城区初中学校可根据学校空余学位,自主招收有需求的招生对象。
(1)城区初中指标到校名额
城区初中 | 对口招生小学 | 指标到校名额 |
西吉二中 | 西吉一小 | 70 |
西吉二小 | 180 | |
西吉回小 | 130 | |
西吉五小 | 80 | |
吉强镇短岔小学、苟庄小学、夏大路小学 | 27 | |
吉强镇袁河小学 | 103 | |
火石寨乡沙岗小学、石洼小学 小川小学、新克小学、元嘴小学 | 56 | |
马建乡庞湾小学 | 20 | |
兴平乡堡湾小学、小岔小学
| 23 | |
西吉三中 | 西吉一小 | 145 |
西吉三小 | 45 | |
西吉五小 | 95 | |
西吉八小 | 190 | |
吉强镇夏寨小学、大营小学 | 100 | |
西滩乡中心小学 | 106 | |
火石寨乡罗庄小学 | 15 | |
西吉五中 | 西吉一小 | 200 |
西吉二小 | 260 | |
西吉回小 | 110 | |
西吉五小 | 180 | |
西吉六中 | 西吉一小 | 29 |
西吉三小 | 130 | |
西吉五小 | 30 | |
西吉八小 | 85 | |
西吉七中 | 西吉一小 | 35 |
西吉二小 | 81 | |
西吉回小 | 74 | |
西吉五小 | 35 | |
西吉六小 | 43 | |
吉强镇袁河小学 | 75 | |
袁河中学 | 西吉一小 | 10 |
西吉二小 | 20 | |
西吉回小 | 30 | |
西吉五小 | 14 | |
吉强镇袁河小学 | 70 |
(2)城区初中学校片区划分:
西吉二中:民生家园社区;吉强镇团结村2组、8组、9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三中:湖滨社区、怡秀社区;吉强镇团结村4组、5组、10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五中:中街社区、锦绣社区;吉强镇团结村1组、3组、6组、7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六中:钰秀社区、惠安社区;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吉七中:吉强镇团结村8组、9组;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袁河中学: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城区初中招生程序
(1)明确招生对象服务范围。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信息由所在小学配合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发放、收集、整理生源认定登记表,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要主动联系各自直升小学,联合做好信息摸底核查,严格按照对口直升和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
(2)全面核查招生对象信息。教育、纪检监察、公安、应急管理局、街道社区、招生学校等部门(单位)要抽调专人,对各城区小学按照户籍和居住地归类的招生对象信息进行详细核查,确保所有招生对象符合政策,就近入学。对信息核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等影响招生公正公平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招生对象进行二次招生。
(3)依法依规招生。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按照各自学校办学规模,严格班额控制,依法依规按照核查后的信息规范进行招生,于7月下旬公示初录名单(含流动人口子女),并接受咨询和纠错。
(4)发放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向符合条件并经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提交入学通知书,由小学毕业学校代发,责任到人。初中招生学校在秋季开学报名时严格按照下发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注册,不得随意接收未下达本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三)普通高中
1.加分照顾政策。2021年全县中考统一执行的加分项目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残疾人。加分分值为:①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②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的解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总成绩加8分;③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残疾人、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驻一般地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总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加分政策,选其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计入中考总成绩,各加分条件之间不叠加不累计。审核报备按宁退役军人发【2020】106号文件第四十条执行。
2.特长生招生。县内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制定2021年高一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可在县内考生中招收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招生计划(西吉中学:音乐舞蹈特长生50人,美术特长生50人,男子足球特长生10人,女子足球特长生10人,男子篮球特长生10人,女子篮球特长生10人,男子田径特长生10人,女子田径特长生10人;西吉回中:美术特长生30人,音乐特长生15人,男子篮球特长生5人,女子篮球特长生5人),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差额人数由普通招生计划补足。特长生招生报名、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自主实施,但招生方案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备案。西吉中学、西吉回中在确定时间内完成各自学校特长班招生专业课考试,考试结束后学校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交学生专业课和中考考试成绩单,县教育体育局招生会议研究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行录取。
3.统招录取。自治区教育厅和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分配招生指标的区市招生学校及西吉中学、西吉回中在中考分数公布后,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规范招生。各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依据县教育体育局划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通知考生登录固原市中考招生系统填报志愿。
(1)志愿填报。统招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6日8:00至28
日18:00,由学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录取时间为8月2日。 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填报统招志愿。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但未填报统招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栏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指标到校志愿,设1栏,每名考生限报1个志愿。第二批次为择优录取志愿,设5栏,考生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顺序,根据自身需要选填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每所学校限填一次,5个志愿栏必须填满。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库加密,考生本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查看志愿内容。时间截止时,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考生提交和更改志愿信息(各位考生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登录密码,避免他人未经同意登录更改志愿信息。因密码管理不当造成志愿被他人改动的责任自负。密码遗忘需要重置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毕业学校证明、户口本、准考证到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室申请重置)。
按照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规定,非宁夏户籍的西吉考生不能填报六盘山、育才中学志愿。
(2)录取流程。统招录取分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两个批次,先录取60%的分配到校计划,再录取剩余的计划。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数的60%将根据各初级中学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每批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先对考生进行排位(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取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比对区分),再依排位从第一名开始逐个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录取,直到计划完成为止。考生在毕业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就读两年以上(八年级第一学期9月份(含9月份)前入本校就读至毕业,因移民搬迁的家庭子女转学除外),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两个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未录取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学校录取。每所招生学校要录取完成全部招生计划。
统招录取实行“三统一”“四公开”,即统一填报志愿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建档时间;招生政策(方案)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
4.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数录取,不准到初中学校进行违规招生宣传、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禁止有偿招生和违规承诺录取,不得计划外录取特长生。要严格执行《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应用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接续管理所录取初中毕业生的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毕业学校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并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县内各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终身不变、籍随人走”的要求,于9月30日前将《高一新生花名册》(电子版与文本版)上报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室进行审核,确保9月底前完成新生建档工作。
(四)职业中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及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区外中等职业学校在宁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职业中学和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及时公示公布并宣传讲解中职招生相关政策,认真做好考生数据上传、学校资格审核、学生网上报名(http//zzzs.nxeduyun.com)和志愿填报等工作,特别要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把中职教育招生录取方式、学生登录平台等关键信息通知到每名毕业生,全面做好县内外中职招生工作。各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准确统计本校九年级学生中职招生去向,续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县内招生工作由县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根据《义务教育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进程及人口变化趋势,做好分析研判,完善部门联防联控体系,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对区域内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各风险点的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中小学校的防控职责,强化防控措施,定期发布防控预警提示,有效控制和化解招生入学工作的风险。
1.应急指挥组:由各招生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联防联控体系,对招生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及疫情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2.户口审查鉴定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因户籍原因或户口问题引发的问题进行审查并处置。
3.房产审查鉴定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因房产问题引发的问题进行审查并处置。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审查鉴定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查。
5.学籍审查组:由县教育体育局学籍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学籍进行审查。
6.医教协同组:由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和各学校负责对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负责对全县2021年各类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方案、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等进行宣传、公示。
8.纪检监督组: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和县教育考试中心、教育体育局党建办公室、基础教育室等相关室(中心)负责对各学校招生期间的招生秩序进行全方位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处理。
9.安全保障组:由县公安局、天下金盾公司负责对招生期间各学校的招生秩序进行维护,及时处理招生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对新招收的学生要做好建档工作,完善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学生注册学籍,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重视宣传引导。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群众十分关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宣传、广电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校园网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及时主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各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方案、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要针对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学校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高中招生学校和初中毕业学校要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考试成绩理性填报志愿(为确保符合条件的、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提交无缺漏,志愿提交情况实行班主任→学校→教育体育局逐级查看上报,系统只给予志愿是否提交的查看权限。填报志愿的第二天18:00前,各考生毕业学校对志愿提交情况进行第一次查看,对本校符合条件未提交志愿考生进行摸底,查明原因,督促拟填报志愿考生尽快提交志愿。填报志愿的第三天18:00前,各考生毕业学校进行第二次查看,并将志愿提交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招委会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检查,严格执纪律问责,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放军各类考试;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五)严惩违规行为。各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或个人,教育体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撤销职务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在年度考核中一票否决。
附件:
1.西吉县3-6周岁人口统计表(分乡镇)
2.西吉县2021年中学及县城小学招生计划表
3.西吉县 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生源认定登记表
4.西吉县 中学片区(指标到校)录取学生花名册
5.西吉县2021年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学生信息汇总表
西吉县招生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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