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10/2019-00075 | 发文时间 | 2019-11-26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城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为全面加强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消除燃气领域安全隐患,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燃气运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天然气安全使用,结合我县城镇燃气管理实际,从8月1日开始,为了更好的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我县城镇燃气运营安全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燃气运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宁夏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查治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原则,对我县城镇燃气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把风险隐患当事故,对存在的隐患逐一清查排除,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挂牌协调处理并销号。通过治理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要求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隐患不明不放过、责任不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治标准,严格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推进我县城镇燃气运营安全整治。
1、天然气及汽车加气站经营领域
重点整治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燃气经营手续完备、接受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年度报告情况;压缩机、加气机、电气设备等设施巡查维护保养、汽车充装气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反“三违”工作情况;安全人员配备及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各种现场处置方案及定期演练、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等情况;公司经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各种有关安全的记录情况(每日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槽车充装检查记录、危险部位每日巡回安全检查记录、场站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压缩机运行记录、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车辆气瓶充装检查记录、压缩机开机前检查巡视记录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对加气站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安全稳定运营。
2、加强经营监管。重点整治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特许经营手续、燃气经营许可手续、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完备情况,接受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及年度报告情况;企业经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及执行情况;政府指令性任务计划、目标责任制、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年度管线建设改造计划等落实情况;燃气管线、调压站、阀门井、凝水缸等设施设备巡检日志情况;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及站区管线、气柜、压缩机等工艺设备运行维修检查、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在岗、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等落实情况;服务窗口人员配备在岗、用气申请受理转办、处置流程衔接、供气及时率、社会舆情处理反馈情况。
3、加快推进占压燃气管线隐患治理。扎实推进现存占压燃气管道点的隐患治理工作,对占压点进行现场勘查后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新增占压现象发生。
4、组织实施居民用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治。源头预防和全面治理管道燃气居民室内燃爆风险和隐患,要确保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对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后灶前阀至灶具之间的自有产权设施部分进行安全检查,将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燃气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同时,鼓励用户将灶前阀(单气嘴)更换为燃气自闭阀门、使用合格燃气灶具。
5、加强日常巡检和应急处置。重点整治分段管线巡查检查情况,入户服务台账及完成情况,用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及整改情况,安全用气宣传普及情况;制定并实施好燃气管线安全保护方案,组织管线交底和技术交底;及时响应和处置挖断管线事故,杜绝事故发生。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公司特成立天然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杨鹏飞
副组长:罗鹏、翟涛
成员:赵佳伟、王恒、张川、马军
(二)各成员单位
1、县住建局: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营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督促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营监管,加强对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规范经营。负责对本单位发放施工许可证的“煤改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管。督促本单位发放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的“煤改气”工程施工现场加强监督管理,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2、县安监局:负责依法指导、协调、监督城镇燃气经营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县政府授权,牵头组织燃气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3、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开展燃气执法工作。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侵占或破环燃气设施、盗用燃气、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非法倒灌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城镇燃气经营领域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流动燃气经营站点非法行为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无经营资质非法经营燃气、生产销售不合格钢瓶、破坏燃气设施、偷盗气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使用燃气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消防验收管理;对燃气经营、使用单位消防设施完善、消防设备配置、消防人员落实、防火制度建立、消防知识宣传等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开展燃气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5、县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破坏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
6、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流通领域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监督管理,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品市场和燃气储存场所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燃气生产环节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安装、检验等安全监管;负责监督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健全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向使用者宣传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的义务;组织查处气瓶充装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气瓶;组织查处气瓶或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未经许可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以及收购、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等违法行为。
7、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普及安全用气基础常识;负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舆论监督。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年8月1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14日)。加气站、工程技术部、客服部要按照权属管理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安排部署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任务,靠实整治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整治隐患问题。
(二)分组督查整治阶段(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本次督查由各部门牵头负责,公司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深入用气企业、餐饮销售门店等,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开展燃气安全隐患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用气主体限期整改。
(三)抽查验收阶段(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对有关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上报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作为的用气单位、居民予以终止供气。
(四)规范提高阶段(201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司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即行动,紧急动员,严格按照权属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认识,靠实责任,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从源头治理、开户审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到位等基础抓起;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细、查准、查实,整治到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到位。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公司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清除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这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落实、统计分析、情况通报、检查总结等工作制度,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协调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报道、微信、微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宣传报道,真正形成安全宣传长效机制,使安全用气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安全行动人人参与,形成燃气安全生产隐患主动排查积极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应急,值守联动。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和居民、商业、企业用户认真落实联动机制,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配备充足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事故隐瞒不报、迟报、少报、漏报等行为。
(六)加强监督,及时反馈。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情况报送领导小组。
西吉县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西吉县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城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西吉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西吉县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公司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组织严抓落实,对县城天然气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排查,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气站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个别加气车辆存在车与气瓶不相符;对于车瓶不符或气瓶未做定期检验的车辆,进行逐一告知和不予加气充装的要求。
2、出现司机因车辆问题不能加气从而闹事事件;由于加气站属于高危行业,坚决杜绝闹事时间,若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必须第一时间采取向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报警。
3、加气员没有逐一对加气车辆捡漏;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奖罚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4、部分记录不完全;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加强检查,对工作不到位、不扎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管理直接与工资挂钩。
二、高压输气管道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高压输气管道肖河至迎宾大道(下寨处)存在一居民将牛棚建在高压输气管道上;检查后决定将此事上报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大队和安监局等主管单位,请主管单位协调解决。
城区中压管网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滨河路南侧县城输气主管道从职业中学至工业园区段,从在着大量树木种植在天然气管道上方,严重影响到天然气管道的安全;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申请协调解决。
部分路段天然气管道地面标识、标牌缺失;责令公司工程部限期(2019年12月20日前)予以整改到位,公司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天然气管网巡视价差力度。
丁香路供暖管道敷设时与原有天然气管道安全间距不够,并存在着供暖管道压在天然气管道上面的情况;该情况已经上报住建局,等待处理结果。
小区内天燃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小区内地埋管线地上警示标识、标牌缺失;责令公司工程、客服部限期(2019年12月低前)予以整改到位,公司领导小组进行检查。
小区内建筑外墙室外天然气管道存在着与居民私拉乱接电动车充电线或其他移动、电信网线等搭接现象;第一时间告知用户拆除违规线路,对于不予拆除或整改的上报物业公司、住建局、城管和住房中心申请协调、配合处理。
用户户内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部分用户在家装时擅自移动改装天然气管道或包裹燃气管道;
个别用户使用完天然气后或离家时不关闭户内单嘴阀;
厨房或使用燃气具的房间密闭不开窗通风。
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和监管力度,下发天然气使用须知和使用技术和说明,进一步加强入户安全检查力度,从根本上杜绝和排除隐患。
其他方面内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西吉县天然气使用管理的相关规范或办法缺失,对出现的问题单纯的企业行为无法制止和处理,尤其是2019年度内发生了5起开挖损坏天然气管道事故。因管理办法、规范、处罚等依据缺失,造成的违法成本低,不足以起到制止和威慑作用。建议相关主管单位尽快出台有关规章、办法做到有法可依。
西吉县吉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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