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6/2019-00022 发文时间 2019-06-28
发布机构 西吉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共西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共西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共西吉县委全面

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部门),区(市)驻县各单位:

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同意,现将《中共西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西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中共西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努力推动全民普法守法,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1.完善县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委各部门,各乡镇党委)

2.健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各乡镇党委)

3.坚持依法治县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提高党内制度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内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建立健全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机制,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各部门,各乡镇党委)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大指导、督查、考核力度,完善考评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5.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政务事务80%以上实现“不见面、马上办”。最大限度调整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园区优化整合,将工业园区涉及市场准入、建设投资领域所有审批事项授权给工业园区直接审批,实现“企业的事园区办,园区的事园内办”。简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实行联合评审、压茬推进,对接融入自治区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取消”,进一步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和告知等环节和手续。取消各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建立统一规范的证明清单目录。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6.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向县委报告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策解读、关切回应、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等工作成效。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抓好政务公开阵地和载体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栏目设置功能升级等,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提高办网管网水平,提高各类平台的影响力和信息受众面。(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乡镇)

8.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优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效率。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西吉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研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

9.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准入改革,减少行政审批,放宽市场准入,便利投资创业。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项目中介服务管理,实行考核淘汰、退出机制,加强中介机构诚信管理,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继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涉及企业开办的注册登记、刻章、税务、社保等事项进驻办事大厅,设立专门窗口,优化办事流程,实行流水线式办理。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市场退出难等突出问题。聚焦食品许可审批改革,推行电子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年内再减少三分之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0.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机制。推行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其信用修复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对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1.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加强对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相关行政机关和各乡镇)

1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创新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三、紧扣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公正司法

13.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员额管理与退出机制,建立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机制,有序开展干部等级按期晋升、择优选升工作,促进不同类别人员合理流动,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稳妥推进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机制。坚持以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为载体,不断优化转变检察工作理念和发展方式,创新推进“检察供给侧改革”,完成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落实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完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标准、自愿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民事、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规范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和检察权运行体系,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推进政法机关一体化网上办案,实现刑事案件执法数据交换和公检法业务网上协同办理。规范落实涉案财物管理职责,加快推行公检法跨部门涉案财物智能化管理模式,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规范。进一步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方面有更多获得感。(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1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研判形势、研究问题,思考对策、创新实践,扎实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线索核查机制、联点包案机制、刀刃向内机制,确保在推动侦破大案、打财断血、深挖幕后、打伞破网上见实效;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村霸、恶霸、宗族恶势力以及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非法放贷、私搭乱建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问题。(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15.努力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扎实推进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集诉前分流、诉讼服务、立案受理、案件速裁、诉调对接等多项服务功能为一体的“门诊式服务”。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智慧检务工程,通过诉讼服务大厅、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手机移动应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诉讼检察服务平台建设,增强线下与线上功能的互补联动,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法院、检察院;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16.创新完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依托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完善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完善社会参与家事审判的工作格局,形成社会化解家事纠纷的合力。探索符合家事审判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积极推动家事审判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家事审判新闻宣传工作,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7.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把决战决胜执行难作为工作硬任务,做好执行工作。进一步强化执行联动,加强联动执行平台建设。完善网络查控,拓展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扩大网络查控覆盖面。加强与联动部门沟通协调,强化信用惩戒力度。继续做好执行专项活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8.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加强沟通协作,集中整治葫芦河流域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全县河湖水库湿地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同新机制,促进全县河湖水库湿地面貌明显改善。(牵头单位:县检察院、河长制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19.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制度,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渠道疏导、多样方式施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加强司法确认和诉调对接,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四、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持续深入推进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中央“三大攻坚战”和民族宗教政策,自治区“三大战略”,市委“六场硬仗”,继续深入开展“加大普法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法规伴我行、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法律八进”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举办“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2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全县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督导检查,强化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动开展全程普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系会议制度,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深化“智慧普法”,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案例发布活动,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工作,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

22.持续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禁毒侦查破案、收治收戒、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措施,巩固我县毒品问题治理成果。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治理、重点车辆隐患清零、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严重交通违法清剿、交通安全警示曝光“五大战役”,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严厉打击涉众、虚开骗税、侵权假冒等经济犯罪,确保近三年已立非法集资案件移送起诉率明显提升。做好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发案数、财产损失数下降,破案数、查处违法犯罪人员数上升的“两降两升”目标。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3.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现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跨行业、跨平台、跨地域整合互通,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2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加强基层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全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益。(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25.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促进和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适应全面依法治县的新需求和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健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和监督法治建设。(牵头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6.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广“枫桥经验”和泾源县兴盛乡“乡村治理积分卡制度”经验做法,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司法、信访力量资源,充分调动群众自治自律的矛盾化解机制,实现“枫桥经验”的本土化。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为扶贫开发项目进行“法律体检”,畅通困难群众依法维权绿色通道,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落实帮扶救助政策,加强特殊人群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进一步激发他们坚定勤劳致富的信念,实现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五、推进保障机制建设,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27.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推动落实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6月30日前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细化法治责任,认真解决法治建设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履职意识与能力,着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28.优化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推进法治建设、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通报力度,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完善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各乡镇、各部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任务情况纳入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9.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把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健全职业保障体系,落实抚恤优待政策,规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辅助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法治工作队伍成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按照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坚持职责任务与队伍建设相匹配,配齐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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