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80/2019-00019 发文时间 2019-01-22
发布机构 西吉县公安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力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依法依规依纪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县不发生伤亡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广大群众平安祥和过节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县局成立“两节”“两会”期间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志杰

副组长:何玉玺

员:各室、队、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玉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筹划、督导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检查工作,上传下达并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单位进行帮扶指导,必要时组织深入各乡(镇)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时间

从1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3.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

4.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二)整治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落实“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是否应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

4.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6.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7.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8.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9.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

10.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是否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是否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是否配置消防器材,是否安排专人监护,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

11.“三合一”场所是否达到《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或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现象。

12.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一要加强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要对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大型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大型仓储物流单位、文物古建筑,大型活动、节日促销以及焰火晚会、庙会、旅游集会等节庆活动场所实施重点防控。督促单位场所严格落实五项硬性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自查评估、设施维保、电气检测、培训演练以及 “六加一”措施;二是督促单位落实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节前组织对本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的措施;三是督促单位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可燃杂物,严防因各类促销活动超量存货、通道出口堵塞问题出现;四是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违规住人措施,督促公共娱乐场所严格落实营业时超员额经营措施,督促商场市场、大型超市、旅游景点等单位针对节日人流高度聚集制定落实应急疏散预案措施;五是督促大型活动、节庆活动场所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二要加强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管控。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在除夕前夜和当晚,元宵节前夜和当晚,集中开展四次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同时,各行业部门、相关警种以及乡镇街道、各类网格力量,集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两节期间尤其是烟花爆竹燃放重点时段,要把警力压到第一线,部署在街面,加强对重点场所、不放心区域的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对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要督促在建筑外墙醒目位置设置禁放标识。三要严格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室、队、所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顶得住压力、拉得下颜面,严密排查,严格执法,该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的,必须坚决依法执行。

(二)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加强火灾防控。一是组织发布火情预警。要结合本地冬季火灾特点以及消防突出问题,以三大移动网络运营商、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为载体,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基层网格组织发布火情预警,提示区域火灾风险。尤其是对电动车火灾、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彩钢板建筑、木质或砖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区域以及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提出节日特殊管控措施,将潜在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二是推动电动车问题集中清查行动。深刻吸取电动车充电或楼道停放引发火灾教训,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主动向地方各级政府报告,提出检查硬标准、防控硬措施、工作硬要求,明确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职责任务,组织开展小单位小场所和群租房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内停放和充电、居民楼院门口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物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三是督促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工作。要针对村(居)民住宅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推动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作出部署,利用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通讯设备,建立相应的防火巡查制度,结合节日前后夜间值班安排,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四是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机制。消防大队要组织对已经建成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使其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及组织疏散能力。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消防指挥中心与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机制,建立起联合调度、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接到报警,能够及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就近扑救初起火灾,提高初期控火能力,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三)宣传曝光行动。各室、队、所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媒介,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扎实推动消防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同时公开曝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到位。

(四)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要加强熟悉演练。要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等单位以及大型活动、节庆活动场所作为重点,组织官兵开展实地熟悉、实地演练,强化技战术研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切实提高部队初战制胜能力。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火灾多发、人员伤亡大的情况,加强对其周边道路水源、消防设施等情况的熟悉,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要强化调度指挥。要配齐配强接警调度人员,完善力量调派方案,遇警要一次调足力量和有效装备到场处置,要将兴隆、田坪、震湖农村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系统,优先调派,就近扑救初起火灾。全勤指挥部要快速响应,跟踪了解现场情况,及时到场指挥,主要领导一线指挥。要根据灾情及时调派建筑结构等方面的灭火救援专家,到场提供技术支持。三要加强执勤巡逻。两节期间,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重大活动举办场所要实施现场监护和驻点值守。尤其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的重点时段,要部署执勤警力、消防车辆,在重点街区、繁华商圈、区域性火灾隐患地区以及火情多发区域进行流动执勤巡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到场扑救。四要做好战勤保障。要加强对消防执勤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落实各项防冻、保温、防滑措施,及时补充和更换防冻抗寒保养物资和灭火药剂,要配齐配足战斗服、战斗靴、头套、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性能优良,防止发生冻伤事故。要协同有关部门对消防水源进行及时的检查、维护和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冬季灭火救援需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室、队、所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清当前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自治区和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本地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二)加大力度,铁腕整治。专项检查行动中,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敢于“碰硬”,坚决依法整治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不具备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法责令停止举办。凡因工作不到位、执法责任不落实,辖区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对进展缓慢、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企业要在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等主流媒体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西吉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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