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15/2018-86290 | 发文时间 | 2018-10-26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 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乙脑疫情防控,降低乙脑等蚊媒传播疾病发生风险,根据自治区爱卫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农业农村厅《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宁爱卫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西吉县2018年今冬明春越冬蚊消杀实施方案》,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今冬明春越冬蚊消杀实施方案
西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
实施方案
今年8月份以来,我县部分乡镇相继发生乙型脑炎确诊病例。疫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联防联控,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蚊媒消杀、环境整治、疫情监测和病人救治等工作,乙脑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乙脑疫情流行趋势和和蚊虫生活习性,不排除明年乙脑疫情仍然高发。为有效防控乙脑等蚊媒传播疾病,降低蚊密度是切断乙脑传播途径的最有效措施,消灭一只“越冬蚊”相当于消灭一千多只“蚊二代”,而且冬季蚊虫活动能力弱、抵御能力差、聚集范围集中,是消杀的最佳时期,做好今冬明春越冬蚊媒消杀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就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方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乙脑防控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消除蚊媒孳生地;开展蚊媒集中消杀,切断传播途径,最大限度降低乙脑疫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现重点场所、区域蚊媒孳生地整治全覆盖,将蚊媒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有效控制乙脑疫情发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以清理蚊媒孳生地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
2018年10-12月和2019年3-5月,结合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秋季和春季农田水利建设等活动,组织全县城乡居民,开展以清理蚊媒孳生地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农村: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场、奶站、牲畜圈棚、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地、农村庄点、农户庭院等区域整治力度。及时清理畜禽粪便,定期清理畜禽饮水槽(盆、钵)积水;清理房前屋后堆积杂物、暴露垃圾、各类积水、杂草;疏通沟渠管道,清除淤泥、杂草;填埋洼地,填平房前屋后各种死水塘;堵洞抹缝,翻缸倒罐,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污水积水等蚊媒孳生地。
城镇:重点清理下水道、各类窨井、阴沟、电缆沟垃圾杂物;清除湖边、绿化带、住所房屋四周杂草、积水;清理废旧轮胎积水;整治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防空洞、储物间、废品收购站等场所堆积杂物、垃圾;整理待建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的物料及杂草;清理、清洗垃圾房、垃圾箱、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及场所。
(二)开展越冬成蚊栖息场所集中消杀。
2018年11月份和2019年4月份,集中开展两次越冬蚊媒栖息场所集中消杀活动,以专业队伍和基层(单位)消杀相结合,采取热烟雾熏杀和滞留喷洒方式。(详见附件:今冬明春越冬蚊消杀实施方案)
(三)加强防蚊灭蚊知识宣传。各乡镇政府、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海报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普及乙脑等蚊媒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以防蚊灭蚊、清理蚊媒孳生地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安装纱窗、纱帘,使用蚊帐、蚊香、驱蚊剂等,防止蚊虫叮咬。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对疾病的抵抗力。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卫生防病健康知识教育,利用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乙脑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家庭和社会广泛参与,切实提高全民的防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防蚊灭蚊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爱卫、卫生计生、农牧、水利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责任,落实好人力、物力、财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可实行网格化管理,划片包干,各乡镇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各网格组长,启动责任追究制度,务必使越冬蚊媒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确保工作经费到位。
各乡镇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将今冬明春防蚊灭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药品、消杀、环境整治等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爱卫办负责组织各地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特别要对蚊媒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采购消杀药品和专业消杀公司,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消杀相结合,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消杀,提高消杀效果。卫计局负责蚊媒消杀技术指导、培训,蚊媒消杀效果评价以及健康教育、病例搜索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农牧局负责监督指导养殖场做好内部环境卫生治理和消杀工作;同时要加强猪、牛等牲畜间乙脑疫情监测,监督养殖户落实幼猪乙脑疫苗免疫接种,做好源头管控。水务局负责组织各地完成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开展沟渠清淤和清除岸坡杂草;配合爱卫部门对稻田、沟渠等静止水体进行蚊幼统一消杀。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全民防蚊灭蚊、预防疾病健康教育宣传。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开展乙脑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各乡镇负责本辖区今冬明春防蚊灭蚊工作的具体实施,发动和组织辖区单位、群众开展群防群控。组织村队、社区开展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发动农户(居民)清理自家蚊媒孳生地;组织专业队伍和村民专群结合统一开展消杀工作;监督辖区养殖户做好环境整治和内部消杀工作。
(四)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提高防控实施效果。
各乡镇要落实病媒生物防制的主体责任,加强蚊媒孳生地清理和蚊媒消杀等工作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即整即改。对环境整治和蚊媒消杀落实不到位的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农户要采取强有力的惩罚措施。同时要对承担消杀任务的专业消杀公司消杀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其按照技术要求实施科学规范消杀。县政府将各乡镇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纳入农田水利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考核,组织政府督查室、爱卫办、卫生计生局、农牧局等部门对各乡镇防蚊灭蚊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弥补薄弱环节,对防控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对蚊媒密度严重超标、甚至导致暴发疫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附件
今冬明春越冬蚊消杀方案
为科学、规范开展今冬明春越冬成蚊消杀工作,有效控制蚊媒密度,降低乙脑等蚊媒传播疾病传播风险,根据《关于开展今冬明春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制定今冬明春越冬蚊消杀实施方案如下。
一、消杀时间及频次
今冬明春以农村为重点,集中开展两次越冬成蚊栖息场所集中消杀活动,2018年11月开展第一轮次消杀,2019年4月开展第二轮次消杀。
二、越冬成蚊消杀场所
(一)农村:重点对封闭、半封闭性畜禽养殖场、牲畜圈棚、奶站、空置房、菜窑(含果窑)、蔬菜(水果)温棚、垃圾及污水处理场、自来水塔、卫生厕所、居住地庭院杂物堆、粪堆、柴草堆等越冬成蚊容易停留场所进行消杀。
(二)城镇:重点对宾馆、饭店、招待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建筑工地、集中生活区、食品加工厂、城乡结合部、室内游泳场、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的地下室、防空洞、仓库、废弃厂房、民居储物间、暖气间、车库、底层楼道、花房、厕所、下水道、窨井、地沟、暖沟、居室衣柜背面、床头背面等越冬成蚊容易停留场所进行消杀。
三、消杀方法
(一)农村:对农村越冬成蚊停留场所采取滞留喷洒与热烟雾熏杀相结合同步进行消杀,对上述场所建筑物内墙、外墙、内顶棚先进行滞留喷洒,后进行室内热烟雾熏杀。
(二)城镇:对上述城镇越冬成蚊停留场所进行热烟雾熏杀;对居民楼门洞及楼道、公共厕所等进行滞留喷洒。
四、消杀药品
(一)滞留喷洒常用药品:高效氯氰菊酯类;高效溴氰菊酯类。
(二)热烟雾熏杀常用药品:氯氰菊酯类热烟雾剂。
五、准备工作
(一)开展前期专业知识与技能操作培训。
1.县爱卫办、疾控中心对所辖乡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辖区主要单位消杀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2.培训工作必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完成。
(二)采取专业机构和基层消杀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机构消杀:通过招标采购方式选择专业消杀机构并签订消杀服务协议,由专业消杀机构对以下重点场所进行统一消杀。专业机构消杀场所包括:
农村:封闭、半封闭性畜禽养殖场及牲畜圈棚、奶站、蔬菜(水果)温棚、垃圾及污水处理场、自来水塔。
城镇:农贸市场、公厕、下水道、窨井、地沟、暖沟等越冬成蚊容易停留场所。
2.基层(单位)消杀:统一采购消杀药品分配到乡镇、村、居委会,由基层组织消杀。自行采购药品必须是本实施方案推荐的,正规、大中型厂家生产的,经过国家农药部门批准登记过,农药登记证为WP的卫生杀虫剂。各县区自行采购卫生杀虫剂需向供货商索要生产厂家有效期的药品“三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质文件留存备查。基层消杀场所包括:
农村:农村空置房、菜窑(含果窑)、庭院杂物堆、粪堆、柴草堆、厕所。
城镇:宾馆饭店、招待所、医院、学校、建筑工地、集中生活区、食品加工厂、城乡结合部、室内游泳场、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的地下室、防空洞、仓库、废弃厂房、暖气间、车库、底层楼道、花房等越冬成蚊容易停留场所。
(三)做好药品与器械使用管理。
1.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稀释配制药液。县爱卫办或疾控中心统一为各乡镇、村(居)委会配发量杯,方便基层工作人员配制稀释药液。
2.消杀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预防中毒事件发生。消杀时要避开下雨下雪天气和刮风天气。
3.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安排专人妥善管理药品与器械,及时回收剩余的药品与专用器械,并对药品的外包装(袋、瓶、壳)统一回收,集中妥善处理,严禁乱扔药品器械造成污染环境等不安全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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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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