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11/2018-44916 | 发文时间 | 2018-07-26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系统各单位,各客运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石泰峰书记、咸辉主席、刘可为副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上的批示精神和县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西吉县安委会《西吉县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西安委发〔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西吉县交通运输局“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吉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26日
西吉县交通运输局“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熟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道路交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学孔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 禹建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窦新伟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志高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 高明生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马建华 县城乡客运总公司董事长
马汉茗 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马忠虎 县公路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周巧霞 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刘国玺 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李海珍 县汽车运输公司经理
赵文全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高 奎 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股股长
宋兆琛 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马 荣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
程少青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志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程少青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3012672)。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根据县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全县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题会议的要求,各单位、各企业要在七月底之前,组织召开一次全员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动员会,结合自治区60周年大庆以2018年“安全生产月”确定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聚焦改革、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对于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公路管理局要加强对临水临崖及水毁路段、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并分级建立台帐。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所管养公路和城市道路进行维护和提质改造,保证道路处于良好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按照全县整治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行严查,限期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2.从严管控重点车辆的行车秩序。道路运输管理所、城乡客运总公司、运输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对客运、公交、出租、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要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把好出站关,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要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非法营运车辆要依法严格处罚并及时纠正。
3.从严开展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坚持把防控大事故作为执法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突出道路交通、桥梁隧道等行业领域执法行动;要立足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治违治超力度,严格加大路面查控,积极强化源头治超,坚定不移地完成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的宗旨。
4.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建设管理中心要加强在建公路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道路畅通。
(三)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7月5日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发生倾覆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避险逃生技能;要加强应急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理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时间安排
从2018年7月下旬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员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前)
各单位、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积极动员部署,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情况,针对每个行业领域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同时,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及企业内部公布,并形成报告报局安全办。
(二)强化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表,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对于检查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要加大警示力度,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各单位及企业要将阶段性情况形成报告,于8月底前报局安全办。
(三)实地督查督办,巩固提高阶段。(10月底前)
我局将于10月上旬组织督查组对已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突击性、重点性检查,对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全面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兼顾,扎实开展排查治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各企业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隐患整治等重点工作,要建立台账(要求提供文字、图片、图像等资料),列出分期分批治理的目标。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边排查边治理,尽快治理到位。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帮助支持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认真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定期调度、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月20日前上报本月工作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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