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2/2018-40018 发文时间 2018-07-17
发布机构 西吉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暨清河专项行动考核情况的通报
西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暨清河专项行动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为促进各乡镇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扎实有序推进,根据《西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西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暨清河专项行动考核的通知》,2018年6月27日-7月6日,县河长办对各乡镇、河长制各成员单位2018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暨清河专项行动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乡镇考核内容

  1、河长制管理机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清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河长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各河段责任人公示、乡村河长制办公室完善、落实各级会议等方面,总分为40分。

  2、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部署、乡级河长河湖巡查、信息报送及公开、工作宣传、河湖保洁、日常管理、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总结上报等工作,总分60分。

  (二)部门(单位)考核内容

  包括河长制管理机制建设、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其中重点任务落实赋分55分,主要围绕《西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县河长制各有关责任单位确定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年度重点任务目标、指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2、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75-89分为合格等次、75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三、各乡镇、部门(单位)考核结果

  从考核结果看,全县19个乡镇及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能及时贯彻落实区、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及时完成县河长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总体开展良好。硝河、吉强、将台、田坪、西滩、沙沟、新营7乡镇工作开展较好,平峰、偏城、火石寨3乡镇最差。河长制成员单位建环局、水务局、农牧局重点工作开展较好,国土局最差。

  (一) 乡镇考核情况

  1、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情况。全县18个乡镇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出台了《清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2018年河长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只有火石寨乡在考核时没有出台《2018年河长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马建、马莲、新营、火石寨、偏城4乡未在乡村显著位置公示乡村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名单;马建、火石寨、平峰、兴平、震湖、兴隆、什字、红耀、新营9乡镇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未上墙;马建、白崖、火石寨、平峰、兴平、震湖、马莲、偏城8乡镇贯彻落实区、市、县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

  2、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马建、沙沟、偏城、白崖、火石寨、平峰、震湖、马莲、什字9乡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不到位,主要体现在河长制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计划等资料缺失。

  (2)截止6月25日,全县19个乡镇各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累计有效巡河5013次,其中乡镇级总河长巡河277次,副总河长巡河324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065次,村级河长巡河1615次,乡河长办巡河158次,巡河员、保洁员巡河1570次。

  (3)截止6月25日,偏城、红耀、兴平、马莲4个乡镇各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累计有效巡河次数未超过100次。震湖、马莲乡副总河长(政府乡长)仅巡河2次,新营乡马志佐仅有一次巡河记录且属无效巡河,田坪乡马炳良、董向红,沙沟乡王天鹏,新营乡张彪没有一次巡河记录。

  (4)各乡镇基本按照县河长办的工作安排开展培训宣传及督导检查,取得较好的宣传和督导效果,但仍然有部分乡镇不够重视,火石寨乡宣传工作开展不到位。兴平、平峰、沙沟未开展对村级督导检查。

  (5)全县19个乡镇都配备了相应的河湖保洁员,累计人数达到413名,但河道垃圾依然未有效清除,巡河员、保洁员作用未有效发挥。

  (二) 部门考核情况

  部门考核以《西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主,同时兼顾部门方案、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工作部署、配合县级河长巡河等工作。按照《西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完善河长制制度体系、加强河长制基础工作、落实重点目标任务、加强河湖执法监管等五大类、32项重点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其中各乡镇党委、政府、河长办14项,水务局、建环局7项,发改局2项,国土局、农牧局各1项。县水务局强化水资源管理,审定出台了西吉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制定了农村水价改革实施方案,葫芦河综合治理工作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完成了水流确权划界,在学校、部门(单位)开展节水达标创建活动,封堵了17处直排入河排污口。建环局结合河长制的落实,加快葫芦河综合治理建设力度,完成了县城第一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开工建设新营、硝河、将台、兴隆污水处理站工程。农牧局印发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和畜禽养殖场整治方案。发改局完成了全县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厂的关闭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西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党办发〔2017〕94号)文件要求的责任清单,建环局承担的河湖污染现状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进展缓慢,台帐没有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没有开展。国土局仅完成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划界登记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尚未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要求

  自2月1日以来,为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县河长办下发督办通知30份、整改通知单19份;开展现场督办3次、月督查5次、季度督查1次,特别是3月以来,为抓好巡河及河道保洁工作,县河长办采取一周一通报的形式,从巡河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方面共发布巡河通报9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依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各级河长履职不到位。按照《西吉县河长制巡查制度》的要求,县级河长巡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长及重点河流联系部门巡查次数每半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巡河员、保洁员每天不少于1次 。截至6月25日,全县413名巡河员、保洁员巡河共巡河1570次,人均不到4次。特别是葫芦河支流吉强镇大滩段、兴隆镇单北段因环境差被群众举报至环保第二督察组,什字路河、新营红庄等地河道采砂同样被多次举报投诉。

  2、巡河工作流于形式。从历次监督检查看,马莲、兴平、硝河、田坪、沙沟、吉强等乡镇河长巡河相对规范,有河长巡河记录、问题清单、问题责任人、处理结果;就目前河道存在的问题来看,巡河工作只是被动应付,流于形式,几乎都是为了巡河而巡河,目的是在河长巡河管理系统中留下轨迹交差,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滥泥南河平峰段三合中学后面、三合街道周边,扁坡河平峰段平峰镇卫生院周边,县城规划区域周边及铁家窑水库一带、杨家湾路口,车路沟偏城段下堡村委会对面、什字路河什字段、兴隆出口段等河段建筑生活垃圾较多。县级河流联系部门缺乏与乡镇沟通协调,对河道垃圾视而不见。综合督查及考核情况,全县河长制工作虽进展顺利,但河长制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尤其是乡村两级对河长制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工作推进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河长制责任部门坐等观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各级河长对《西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西党办发〔2017〕94号文件印发)研读不够,不明白“河长制”的目的和意义,敷衍了事,被动应付、推诿扯皮,个别乡镇河长甚至认为河长就是捡垃圾,这都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统筹不具体、不作为的表现。

  《西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不仅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河湖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同时明确了各乡镇、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从历次督查和考核情况来看,个别乡镇、大部分部门(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包括各级会议的学习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河长只挂帅不出征现象普遍存在,还都停留在纸面上。

  (二)具体要求

  针对当前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请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各自工作任务,认真履职、扎实推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今年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增强使命担当,切实履职尽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及区、市、县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管理河湖的责任,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因此县级河长要担当担责、当好表率,示范带动乡、村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扛起河长制的主体责任,对河长制工作要主动抓、善于抓、敢于抓。

  二是主动沟通协调,用好河长平台。各级河长、县级重点河流联系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上下联动,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河段、水域的基本情况,掌握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今年自治区河长办已全面启用河长通、巡河通两款手机APP,来规范各级河长巡河、河湖保洁员保洁工作,以巡河产生的卫星定位轨迹、发现和处理问题的图片等音像资料作为巡河依据,凡没有巡河轨迹的,将视为未巡河,不巡河就意味着没有履职,由此产生的巡河记录将视为巡河造假。各级河长,尤其是乡村级河长,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西吉县河长制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主动开展河湖巡查,落实督促协调职责,切实解决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河长巡河常态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河道保洁。各乡镇要切实压紧压实河道分级分段管护责任,以河道存在问题为导向,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加强对河道乱挖乱建、占用河道、非法采砂等行为的监督,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各级河长要专项督查河湖巡河保洁工作,确保河岸无垃圾、水域无漂浮物。要强化宣传引导,鼓励设立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监督员、河道志愿者等,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资源、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问责。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河长调研督导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推进河长履职制度化、常规化。县河长办将继续坚持一月一查、一季一督、半年一评、一年一考,对照河长制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查,对突出水污染问题进行专项督办,督查结果及时报总河长、副总河长。要强化河长制工作追责问责,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治理责任。

  附件:2018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考核统计表(乡镇)

 

  西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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