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17-21997 | 发文时间 | 2017-02-14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武装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征〔2017〕1号)精神,切实打牢征兵准备基础,确保年度征兵工作高起点展开、高质效落实,全面掌握国防动员潜力底数,扎实地搞好兵役登记,提高新兵质量奠定坚实基础,现就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深化思想认识
兵役登记是准确掌握适龄青年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是征兵准备工作的基础环节,是推进征兵工作顺利实施、高标准完成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必须站在加强国防动员准备、为军队输送优质兵员、高标准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责任,确保兵役登记工作抓实见效。
二、深入开展法规宣传
《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各级要坚决贯彻依法征兵要求,全面准确搞好宣传,不仅要让适龄青年意识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定义务,更要让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真正弄清楚兵役登记的目的意义以及与参军入伍的联系和区别,积极教育引导无参军意愿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要大力营造依法参加兵役登记的良好氛围,着力强化适龄青年思想认识和国防观念。及时搞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横幅、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张贴兵役登记公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兵役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等内容的全域宣传,让广大群众和适龄青年确实搞清兵役登记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增强主动参加兵役登记的积极性。
三、周密组织登记实施
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细致地组织进行兵役登记。各基层武装部要会同派出所对本辖区青年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男性适龄青年数量和分布情况。精心筹划部署兵役登记工作。组织专武干部、民兵骨干深入各类学校、村户及适龄青年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登记,适龄青年不在本地的,采取家长代登、基层武装部协助登记的办法落实兵役登记。要严格规范组织实施,即日起,各基层武装部要全面受理并指导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凡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要进行登记,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男性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进行登记。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必须全部补登,已登记的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尤其要认真准确填写适龄青年本人及家长联系方式,确保不误登、错登、漏登。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或经核验后,县级征兵办公室将及时发放兵役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统一制发)。兵役登记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18周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率要达到100%。
西吉县人民政府 西吉县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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