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8/2024-00016 发文时间 2024-04-17
发布机构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同意西吉县明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批复
关于同意西吉县明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批复

西吉县明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西吉县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391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系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事项清单落实措施)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224号)、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1〕71号)的文件精神,经对申请承诺材料进行审核,实地对你公司的章程、人力资源服务规章制度、固定场所、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基本符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你公司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机构名称:西吉县明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    人:张建明

身份证号:6422231972073003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422554188797R

办公地址:西吉县吉强镇滨河路志方永清苑小区二楼。

三、核准业务范围: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人才的招聘和求职咨询、劳动市场信息发布、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培训)。

四、你公司变更行政许可、地址、延续、撤销、注销、更换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必须报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你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并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相关业务的,我局将撤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严格按照上述的相关规定,在核准的服务范围内,规范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此复!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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