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8/2022-00022 | 发文时间 | 2022-10-26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西吉县博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 司变更地址及提升职业资格的批复 |
博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西吉县博成职业培训学校场地的申请报告》(西博职校〔2022〕009号),《关于提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申请报告》(西博职校〔2022〕028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0〕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吉县博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由原公司地址:西吉县吉强镇闽宁大道;变更后公司地址为:西吉县偏城乡下堡村(原旧村委会)。
二、同意博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层次,将开展的中式烹调师、电焊工的(两工种)初级培训资格,提升为中式烹调师、电焊工(两工种)中级培训职业资格。提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后的培训职业资格为上述(两工种)技能等级的(初级、中级)业务培训。增加培训职业(工种)为:家畜饲养员、挖掘机操作专项能力(两工种)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培训业务,增加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为:家畜饲养员、挖掘机操作专项能力(两工种)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培训业务。提升增加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后为上述(四工种)(初级、中级)业务培训。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更换业务及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你公司完成相关变更后,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守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指导,劳动监察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监察执法,定期向县人社局报告办学情况,接受年审。
特此批复。
西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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