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3/2026-00019 发文时间 2026-05-22
发布机构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救济渠道、程序)的公告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救济渠道、程序)的公告

现将西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西吉县吉强镇吉强东路696号

话:0954-3012616

二、行政执法权限

负责西吉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事项,直接查处农业农村主管事项领域违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本辖区内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救济途径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西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现可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通过微信识别“掌上复议”小程序,按照要求登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西吉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五、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


附件:《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西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52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