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7/2025-00002 | 发文时间 | 2025-01-14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财政局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西吉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法治财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聚焦财政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落细,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执法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2024年,西吉县财政局共受理政府采购类投诉案件6起,发现政府采购线索1起,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罚款2万元。
2024年,为宁夏税安会计咨询有限公司和宁夏财惠会计服务有限公司2家公司申请和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制定印发了《西吉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西吉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稳步有序助推财政法治建设。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不予以公开。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了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始终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键环节,对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我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电脑、手机登录法治教育网以及“法治教育网”微信小程序的方式完成了自治区司法厅通过“线上”培训方式开展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我局结合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开展了30学时的线下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等与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同时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部分党内法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开展执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娴熟法律基础知识与学法用法水平,助推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2024年,虽较好地统筹抓实抓好全年行政执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受编制数等客观因素影响,执法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二是执法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局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通过落实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学法议法等制度,坚持依规治党和法治财政建设的有机统一,严明法治财政建设职责,增强整体推进全县法治财政建设的合力。
(二)细化实化财政普法和培训。一是广泛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税收优惠政策,教育和引导财政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养成运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二是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健全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三是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业务培训,将法治建设内容融入其中,促进学法常态化。
(三)坚持学法用法,将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强化预算约束机制,规范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科学编制预算。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开展对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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