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22/2022-00106 | 发文时间 | 2022-08-16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信用修复办事指南 |
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二、当事人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三、流程
1、当事人向作出行政处罚、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决定或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监管部门(科室)申请信用修复;
2、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下载)、守信承诺书(附件下载)、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市场监管部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4、不符合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应补齐材料后重新申请。
5、受理部门对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
6、符合修复条件的作出准予修复决定,停止公示相关信息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7、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修复,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四、联系方式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电话0954-3012533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室电话0954-30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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