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任命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的批复

时间:2026-05-06

来源:西吉县司法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西吉县司法局:

你局《西吉县司法局关于提请任命西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25〕30号)第二条“行政复议员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任命、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从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人员”之规定,同意任命马新宇、兰岚、马小萍3位同志为西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

二、请你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员履职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行政复议员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复议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你局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免去其行政复议员的职务,并提出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员人选,报请县政府任命。

此复。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