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13/2025-00025 | 发文时间 | 2025-05-07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王安定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一案行政处罚的公示 |
2025年2月6日,西吉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投诉称“2025年1月27日,经朋友介绍,从平峰王安(后经执法人员确认为王安定)家购买了近150斤牛肉(2960元整),后分割时发现牛肉腿部流脓,怀疑该牛为病死牛,要求查处并退还损失”。接投诉后,执法人员分别于2025年2月6日、7日到投诉人及被投诉人家进行核实。经核查,被投诉人王安定于2025年1月27日晚上8时,将收购的一头腿部勒伤的活牛在自家牛棚门口进行了屠宰,并将屠宰后的带骨牛肉(除去四个牛腿骨)计75kg以人民币2960.00元销售给投诉人。王安定不能提供《畜禽定点屠宰证》及该活牛的《动物检疫证明》等证明。王安定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经请示,立案调查。
2025年2月6日15时32分至16时09分,执法人员到达投诉人家,在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当日16时15分至16时45分,执法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2025年2月7日11时52分至12时30分,执法人员到达当事人家,在其在场情况下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当日12时36分至13时10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西吉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西农(屠宰)责改〔2025〕1号)。2025年2月8日,当事人对销售给投诉人的75kg带骨牛肉进行了召回,并全额退还了销售款(人民币2960.00元)。2025年2月9日,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其召回的75kg带骨牛肉及其家中剩余牛肚和四个牛腿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2025年3月24日14时25分至15时02分,执法人员对该活牛提供者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2025年4月9日,执法人员进行了涉案物品市场询价,确定货值金额为2925.00元。
经查:王安定未经定点屠宰的活牛,系平峰镇王垴村伏湾组村民王新军自家养殖的,因牛腿部被铁绳勒伤(未进行用药治疗),被王新军于2025年1月27日销售给了西吉县平峰镇陈滩村窦垴组村民王安定。王安定当日将该牛拉到其家中,于当天晚上在其家中进行屠宰,将屠宰后的带骨牛肉(除去四个牛腿骨)共计75kg以人民币2960.00元销售给了西吉县兴平乡韩垴村丰湾组村民王亚卓,并将屠宰后的牛下水(头、蹄、心、肝、肺)送人,牛肚和四个牛腿骨尚在其家中。王安定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行为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询问笔录、微信收款记录截图、询价表等证据。
2025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西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西农(屠宰)罚告听〔2025〕1号),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后,在法定时间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视为其放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农村居民自宰自食家畜家禽、城镇居民自宰自食家禽的除外。”之规定。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宁农规发〔2023〕1号)“十八、其他畜禽屠宰(生猪除外) 序号1‘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畜禽定点屠宰证书、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的,涉案货值一万元以下的,予以取缔,没收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仅在自家牛棚门口对活牛进行了屠宰,现场无屠宰设备,事发后又积极召回了已售出的动物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全额退还了销售款(人民币2960.00元),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货值金额3.2倍的罚款,即人民币936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叁佰陆拾元整)。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4—3012739 0954—3012616
(公示期间本案件不停止执行)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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