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13/2022-00006 | 发文时间 | 2022-04-08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经营过期农药案的行政处罚 |
关于对西吉县海斌农资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过期农药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2022年3月4日,固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领导小组检查发现西吉县海斌农资商贸有限公司(法人贾海斌)涉嫌经营过期农药。当日,西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深入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有营业执照,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调查,2019年7月30日,当事人在北京北农绿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进农药“绿亨9号”牌恶毒.福美双一箱×200袋(规格20克/袋,总有效成分含量80%,福美双含量70%,恶毒灵含量10%可湿性粉剂),生产日期及批号2019063001,有效期2年。未在有效期限内销售完毕,剩余3袋,没有及时下架处置,涉嫌经营过期农药。为此,当时执法人员检查时提取了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法人贾海斌身份证的复印件、该批农药的进销货台账复印件等。3月4日,本机关在西吉县海斌农资商贸有限公司向当事人送达了《西吉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3月7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涉嫌经营过期农药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1、没收过期农药3袋,货值金额30.00元人民币;
2、罚款2000.00元人民币。
公示时间:2022年4月8日至4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期间本案件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954—30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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