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6/2023-00016 发文时间 2023-07-14
发布机构 西吉县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审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西吉县审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

(一)行政处罚

1.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

2.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二)行政强制

1.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

2.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等。

三、办理机构:西吉县审计局各业务科室

四、审核机构:西吉县审计局法规审理室

五、办理条件:由西吉县审计局发现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事项时,依职权主动开展,不依申请受理。

六、办理时限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应该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等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未明确规定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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