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20/2020-00096 发文时间 2020-07-28
发布机构 西吉县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审计厅: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吉县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县政府于5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审计反馈问题和处理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现就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的3个问题

1.西吉县部分地区未按标准设计、建设净化和消毒设施,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5294户2.32万人(2016年,西吉县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固西片区未按标准设计、建设净化和消毒设施,将

原州区中庄水库未经净化消毒的水直接供向5个乡镇45个行政村(其中40个贫困村),日供水量2760m³,涉及群众6.7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294户2.32万人,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西吉县项目区供水共分4个片区,即葫芦河、西部、西北部和固西片区,葫芦河、西部、西北部3个片区从西吉县河水厂取水,水质经过净化处理达标供给;固西片区供水管网由于固西高速公路、原州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造成部分管道损毁不能正常使用,从2018年开始,该片区供水直接取用中庄水库原水,但水质经过银川双逸职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检测,35项常规指标全部合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后,固原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12月5日,固原市分管副市长召集西吉、原州2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区)长、水务局负责人就供水工程建设事宜深入拟建工地现场调研,提出工程优化方案。目前,西吉县水务局《关于报批西吉县沙沟、白崖、偏城乡水源工程建设方案的报告》(西水发〔2020〕22号)已由西吉县审批局(西审管<投资>〔2020〕62号)文件批复,正在组织施工建设,拟于2020年6月底交付使用。

(联系人:水务局 王百灵13469544916)

2.西吉县部分医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不到位,146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被收取住院押金332.89万元。2018年至2019年9月,西吉县人民医院违规向参加新农合的住院治疗建档立卡贫困户1464人收取3060笔住院押金,共计332.89万元。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2019年3月之前,西吉县人民医院信息化系统未能与县医保局、民政局建立数据库链接,无法调取建档立卡户的数据信息,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因忘带证件或由下级医院上转时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导致在本次住院时医保信息无法对应等,致使部分建档立卡户住院患者未能享受“先住院、后付费”政策。以上建档立卡户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其诊疗费用实行“一站式”报销,所交押金全部清退。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反馈问题,西吉县政府责成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调查,对各医疗单位“先住院、后付费”及健康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执行到位,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县人民医院专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先治疗后付费”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的通知》(西医发〔201960号)已对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流程进一步规范。二是医院专设健康扶贫管理办公室和专门的核查窗口进行信息比对,加强衔接和工作协调,确保每一位建档立卡户病人享受到“先住院、后付费”的便民惠民政策。                         

(联系人:卫健局 杨青鸿13909543318)

3.西吉县1291名贫困学生未按规定享受雨露计划助学助193.65万元。2017年至2018年,西吉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1291人未按规定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涉及补助资金193.65万元。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2017年至2018年,宁夏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通过雨露计划管理系统或手机下载雨露百事通实名注册申报申请,县扶贫办按照系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因部分补助对象已进入实习阶段未申报或在系统申报后未及时提供相关证件等原因,致使主管部门无法审核兑现补助资金,本次审计发现两年累计未享受补贴1291人,涉及资金193.65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根据审计反馈问题和处理意见,县政府要求扶贫部门会同各乡镇认真核查,逐一整改。县扶贫办下发了《关于核查上报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资料的通知》(县扶贫办函〔2020〕19号),抽调专人进村入户,对照审计反馈名册逐一核实,查清当时未申报“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原因。对于当时确实在建档立卡系统,并在中高职院校就读或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的,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审核公示后按规定予以补发。对当时未纳入贫困户系统或已离开就读学校的,经核实后不予补发。经核实,审计发现未享受补助的1291人中,应按规定兑付补助699人,共计104.85万元,在逐一登记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兑付。

针对上述问题,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由于原雨露计划管理系统存在问题和漏洞,自治区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停止使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雨露百事通的通知》,停止使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雨露百事通(APP),受助对象通过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与教育部和人社部进行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对标注后的应补对象进行公示公告后直接兑付补助资金。针对此项工作落实,县扶贫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西扶组办发〔201974)、《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西扶组办发〔2019157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服务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规范补助程序,做到应补尽补,避免漏补或重补等现象发生。

(联系人:扶贫办 蒙忠升13409543810)

(二)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的6个问题

1.西吉县扶贫项目安排不合理,致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59.91万元用于非扶贫领域。2018年,西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涉农统筹整合方案,安排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使用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59.91万元在吉强镇水岔村、新营二府营村、王民王民村建设了3座3A级厕所,其中1座位于新营二府营村委会院内,2座位于企业经营场所内,均与扶贫无关。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2018年,我县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教)〔2017929号)安排的163万元纳入《西吉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用于吉强镇水岔村、新营乡二府营村、王民乡王民村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8月招标开工至2018年11月9日竣工,经验收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143.278043万元,其他费用为16.6284万元,共计159.91万元。项目实施结余资金3.09万元,已及时上缴县财政国库。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审计反馈的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不合理的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县财政筹措资金调整置换2018年县文广局利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的3座旅游厕所项目资金,将调出资金收回上缴国库,统筹用于今后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十三批)增加预算资金指标的通知》(西财指标〔2020〕92号)予以安排,县文广局已于2020年5月12日将“用于非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159.91万元上缴国库。

(联系人:文广局 姚国雄18995437111)

2.西吉县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不到位,致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21.92万元损失浪费。2016年至2018年,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5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实施危房改造的情况下,安排87户于危房改造户当年进行易地扶贫搬迁,245户于危房改造次年进行易地扶贫搬迁,233户于危房改造两年后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原危房改造的房屋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拆除恢复为农用地,致使己兑付的危房改造资金1421.92万元损失浪费。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西吉县由于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搬迁对象选择难度大,国家发改委2016年9月印发的《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发改地区〔20162022号)明确享受危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我县在实际工作中对2016年至2018年进行危房改造的565户搬迁意愿较强贫困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2019年6月份国家十四部委印发的《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发改振兴〔20191068号)明确“从2016年开始,凡已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能同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我县已于2018年底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为了不造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损失浪费,根据国家十四部委印发的《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发改振兴〔20191068号)要求各级政府应想方设法做好过渡期内搬迁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等精神,西吉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重复享受问题整改方案》(西政办发〔2020〕51号),要求县发改局、住建局、扶贫办、自然资源局部门积极配合乡镇加快对搬迁农户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房屋)的清理清退工作。由于受疫情影响,此项工作进展较慢。今年4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所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安全住房管理使用的通知》(西扶组办函〔2020〕14号),督促各乡镇于20205月底前与享受危房改造后又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所有农户签订原改造房屋交公管理协议,将改造后的安全住房收归村集体所有,纳入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统筹解决移民过渡期和新增人口的安全住房保障问题。

(联系人:扶贫办 马文偲18395243737)

3.西吉县审核把关不严,7户农户重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补助,多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2016年至2018年,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在5户农户己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情况下又安排实施危房改造,在2户农户已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又再次安排实施危房改造,导致多兑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2016年至2018年,西吉县新营乡、偏城乡、兴隆镇5户贫困户在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又安排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其中新营乡、偏城乡各1户,兴隆镇3户)。马莲乡、什字乡各有1户农户在已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又再次安排实施危房改造项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后,县扶贫办、住建局已与上述有关乡镇积极对接核实、落实整改。已于2019年年底前收回新营、偏城两乡已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后又安排实施危房改造的2户农户补助资金各3万元,收回马莲、什字两乡重复享受危房改造的2户农户补助资金各3万元,收回兴隆镇3户农户在西吉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重新分配。并对此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联系人:住建局 马志勇13909543921)

4.超范围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补助0.6万元。2018年,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4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并获批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6000元,其中3名普通高中在校生申请获批补助4500元,1名中职在校生重复申请获批补助1500元。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2018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存在3人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享受助学补贴(其中西吉中学1人,西吉回民中学2),补贴资金共4500元。2017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存在1人(西吉职业中学)重复享受助学补贴资金15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后县扶贫办及时会同县教育部门进行核实,并联系学生家长予以确认后,已于20191114日收回不符合条件发放的补助资金4500元;于20191115日收回重复享受的补助资金1500元。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西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的《西吉县2020年精准能力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联系人:扶贫办蒙忠升13409543810

5.超范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50万元和财政贴息资金22.46万元。2017年至2019年,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致使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农户、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不符合条件的101人申请并获批扶贫小额信111笔550万元。截至2019年底,上述贷款已享受贷款贴息22.46万元。

核实情况:由于每年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动态调整到锁定的周期较长,在此期间,各银行仍按照动态调整之前的贫困户系统名册审核发放扶贫贷款。由此造成了部分因识别不准的清退户(或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打了时间差享受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每一次建档立卡系统动态调整完成后,县扶贫办都要向各贷款银行立即提供最新数据信息,要求做好系统调整清退户的贷款转换(或清收),不再申报贴息,并对各银行上报的贴息名册按统计规律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银行跟进整改。

另据进一步调查核实,关于在任村支书或村主任实际以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获得扶贫贷款问题中,按照任职文件时间计算,沙沟乡叶河村主任马玉祥应清退贴息资金181.2元田坪乡赵坪村主任赵小龙应清退贴息资金1087.5(问题清单数据分别为3304.74元和5056.87元),多计算7092.91元。因此,实际整改应清退贴息资金98920.1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根据自治区金融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意见》和《宁夏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地金监发〔2019145号)精神,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吉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意见》(西扶贫办发〔2019131号),明确自201991日起,“贫困户贷款后,因识别不准被清理退出的,自被清退的次月起,不再享受贴息政策”。上述不合规贷款分别于2019320日,920日终止兑现贴息政策。其后续整改措施为:一是关于2017年,向34户非建档贫困户(系统动态调整清退户)审核发放扶贫贷款资金合计148万元,享受财政贴息资金12.02万元的问题。县财政、扶贫部门协调督促贷款银行与乡镇积极配合,将上述贷款收回或转换为普通商业贷款,终止贴息。对于已经享受的贴息资金正在逐户核实,由于近期正值春耕生产季节,加之受疫情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较多,贴息资金清收工作难度较大,进展较慢。二是关于2019年向34户已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农户审核发放34笔扶贫小额信贷,贷款金额合计171万元的问题。将贷款名册反馈各相关银行,督促贷款银行与有关乡镇积极配合,做好贷款转换或清收工作,不予享受贴息政策。三是关于2017年至2019年,西吉县有33名村民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后,仍然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申请了扶贫小额贷款并享受贴息的问题,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审计署审计金融扶贫反馈问题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银行积极协调配合,督促上述借款人尽快将扶贫小额贷款余额予以清偿或转成商业贷款,并将其任职以来(村支书或村主任)享受的贷款贴息资金如数清退。截止2020415日,完成扶贫贷款本金偿还32226万元,清退利息9.723万元。除兴隆镇马咀村原村委会主任马晓林因免职尚未清退贴息资金1862.3元之外,其余在任村干部全部退清。

(联系人:扶贫办 张俊武13995443630)

6.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流于形式,致使个人使用虚假资料获得财政支农资金和金融扶贫贷款15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9万元被骗取。2017年,杨存业使用虚假的土地流转合同等材料以发展马铃薯种植的名义申请财政支农资金和金融结合贷款150万元,并通过西吉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兴平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审核。审计发现,杨存业实际未种植任何农作物。2018年,上述单位又审核通过了杨存业的贴息申请,致使财政贴息资金2.69万元被骗取。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由于个别乡村工作不实不细、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西吉县业德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杨存业利于虚假合同虚构事实申请财政支农资金和金融结合贷款150万元,骗取财政贴息资金2.69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上述问题,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处。经与贷款银行核实,此笔贷款本息2018年5月全部清偿;审计期间(2019年12月19日)县农业农村局将业德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杨存业获取的扶贫贴息资金2.69万元全部收缴,于2020年4月上缴县财政。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将该合作社列入项目扶持黑名单,今后不准享受涉农惠农扶持政策;对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具体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专门印发了《西吉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西农函〔2020〕100号),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扶持范围、贴息标准、审核监管措施以及负面清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联系人:农业农村局 王攀峰 18195044638)

(三)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绩效不佳方面的2个问题

1.西吉县农业特色产业贴息项目未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涉及贴息资金410.64万。2017年至2019年10月底,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在实施2017年和2018年农业特色产业贴息项目过程中,使用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对176户企业或个人的240笔贷款贴息410.64万元。在审核贷款贴息过程中,西吉县农业农村局仅对各企业或个人的贷款和利息支付情况进行了核实,未对产业发展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措施和效果提出明确要求,也未核实各企业或个人使用贷款情况和帮扶效果,项目未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扶贫效果缺乏有效保障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由于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和检查验收工作不到位,致使部分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扶贫效果不佳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此类问题,县人民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27号)、《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精神,对享受金融贷款扶持的经营主体进行了集中检查,督促111家享受贴息政策的经营主体完善了减贫带贫机制并健全了相关台账资料。

进一步完善了西吉县产业扶贫扶持政策,县农业农村局专门印发了《西吉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西农函〔2020〕100号),对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扶持范围、贴息标准、审核监管措施以及负面清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同时把利益联结机制和减贫带贫绩效作为贷款发放审核和对象贴息资金的主要依据,严格检查验收和公示公告制度,没有具体建立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或扶贫成效不显的不予贴息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告知金融机构收回贷款并降低信用等级。

(联系人:农业农村局 王攀峰 18195044638)

2.西吉县部分扶贫培训对象选取不精准,培训补助资金3.97万元扶贫效果不佳。2017年至2018年,西吉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和精准脱贫能力培训过程中,未对宁夏鹏飞烹饪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西吉县百草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上报的培训对象身份进行调查核实,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在校中学生42人享受了培训补贴。截至2019年12月底,两部门共计使用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向上述培训机构兑付培训补助3.97万元,其中西吉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兑付2.98万元,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兑付0.99万元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经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县扶贫办与教育部门学生学籍档案比对核实,2017年至2018年全县在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和精准脱贫能力培训过程中,确有42名在校中学生参训并享受了培训补贴(其中县就业局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7人,县扶贫办精准脱贫能力培训5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本次审计发现的我县扶贫培训对象选取不精准,3.97万元培训补助资金扶贫效果不佳的问题,县扶贫办、就业局已收回培训补助资金3.97万元,并对相关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西吉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对培训范围、类型、补贴标准、资金来源、工作要求等事项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承担扶贫培训业务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健全机制、压实责任、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县就业局、扶贫办分别研究制定了促进就业培训和精准脱贫能力培训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监管措施,对培训机构采集的学员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在校学生、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不切合实际的凑数培训现象,确保培训质量

(联系人:扶贫办 蒙忠升13409543810 就业局 李若泰13909543862)

(四)关于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不规范方面的3个问题

1.西吉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涉及资金6.12亿元。2016年至2018年,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向农户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未使用“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涉及补助资金6198.83万元。

此问题情况属实、数据准确、无异议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止目前,我县尚未建立“一卡(折)通”兑付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通过银行代发,用社会保障卡(一本通存折、银行卡)等打入危房改造农户的账户。今后我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将按照西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直补资金“一卡通”发放的通知》(西财发〔2020〕66)要求,进一步严格补贴对象信息审核、登记备案、公示公告等流程,与当地社保系统、教育部门学籍系统及时查询比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通过固原市331”监管平台公示公开,及时精准实施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联系人:住建局 马志勇13909543921)

2.西吉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未按规定使用“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涉及资金0.35亿元。2017年至2019年,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向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兑付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时未使用“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涉及补助资金3456.7万元。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目前,我县尚未建立“一卡通”兑付系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第一步由国务院扶贫办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与教育部中高职学生学籍系统比对后,初步确定补助对象,并在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进行标注。第二步由各乡镇组织对本辖区贫困户系统标注的补助对象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通过微信群、乡村宣传栏张榜公示后上报县扶贫办。第三步县扶贫办对各乡镇上报的补助对象档案资料审核备案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第四步对县级公示无异议的由银行代发补助资金(受助人一部分提供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号,一部分提供的学生家长银行卡号)。

今后我县“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将按照西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直补资金“一卡通”发放的通知》(西财发〔2020〕66)要求,进一步严格补贴对象信息审核、登记备案、公示公告等流程,与当地社保系统、教育部门学籍系统及时查询比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通过固原市331”监管平台公示公开,及时精准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联系人:扶贫办 蒙忠升13409543810)

3.向16名虚假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9.62万元。2009年至2011年,西吉县人民医院出具了虚假残疾鉴定,致使16名不符合残疾人标准的人员获得了残疾证。2017年2019年,西吉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在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过程中,依据上述残疾证明累计向上述16名虚假残疾人员发放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9.62万元

此问题表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当时,我县残疾人鉴定一般由县人民医院组成鉴定专家组,分赴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残疾人普查鉴定工作。由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必要的检验检查设备,鉴定残疾或等级主要靠询问病史、简单的物理查体方法进行,加之把关不严,致使16名不符合残疾人标准的人员获得相应的残疾认证,并享受了政策补贴。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后,县政府责成县残联、卫健局积极组织专人对全县享受重度残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人员进行了走访排查,对16名明显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所享受的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逐一清算核实,讲清政策,停发补贴,并对之前已违规享受的补贴资金予以收回。截止2020年5月19底,收回补贴资金37380元,其余资金正在继续收缴。县卫健局党组对当时负责残疾人鉴定马永成等8名医务人员给予问责处理;组织在职残疾鉴定人员系统培训学习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等相关规定,完善鉴定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鉴定工作规范运行,杜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联系人:县医院 李军义13909543186)

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和处理意见,西吉县积极研究部署,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坚持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到面查漏补缺,在问题整改中梳理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审计报告所列14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正在整改6个,所有问题将于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并要将审计反馈问题及后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接受各级组织及社会各界对本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监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近年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区、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谋划、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诸多短板和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部分政策的领会把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精准,“绣花”功夫不深,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比较薄弱,部分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明显。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因一些乡镇对贫困户识别还退出程序还不规范,致使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不精准。二是行业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到位。由于部分行业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致使一些扶持政策存在重复享受或扶贫项目安排不合理现象。三是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存在片面化和一般化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注重扶持贫困村的贫困户,忽视和放松对非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发展;重当年脱贫、轻往年巩固。各行业部门聚焦精准发力氛围不强,政策组合拳效应不突出。四是工作谋划部署位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日常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有些部门在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和执行项目的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降低标准,甚至打折扣、搞变通,使决策不能很好的落到实处、使政策项目资金发挥不了最大效益。

三、今后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的关键措施

(一)完善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制定《西吉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西吉县全面推进2020年脱贫攻坚责任分工方案》《关于对脱贫攻坚薄弱村进行挂牌督战的实施方案》《关于对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兜底户予以重点扶持的实施意见》《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短板问题弱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统筹贫困村、贫困户弱项短板,非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工作,因户因人制定帮扶措施,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机制。

(二)补齐短板弱项。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重点围绕群众收入和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健康、饮水安全,加强信息共享,认真开展“四查四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盯住整改、严格把关、销号管理。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把握中央关于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政策规定,坚持做到以下三点:突出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在调整完善脱贫攻坚项目规划和项目库的基础上,核准资金需求、打破行业界限,坚持“因需而整”、统筹安排,进一步规范整合方案,严格整合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集聚效应攻坚克难;聚焦精准发力、务求实效。聚焦当年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和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结合“四查四补”工作开展集中力量补齐短板、解决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注重压实责任、严格考核。根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途,压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检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执纪问责,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成效真实。

(四)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检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克服脱贫攻坚领域的麻痹松劲、消极应付和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的现象。同时要应用好政府网站和“331”监管平台,对全县涉农扶贫领域的工作部署、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全面公开,对乡村两级扶贫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扩大舆论和社会监督覆盖面,避免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安排实施过程中的盲目性、随意性

(五)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执纪问责,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成效真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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