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20/2020-00090 | 发文时间 | 2020-07-22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审计署审计反馈问题跟踪整改情况的报告 |
关于审计署审计反馈问题跟踪整改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扶贫办:
审计署对西吉县2019年度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15个,截止2020年5月底整改到位10个,未完成整改5个,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快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当时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后续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西吉县部分地区未按标准设计、建设净化和消毒设施,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5294户2.32万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审计反馈问题,西吉县按程序规划实施特定区域水源工程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前期资料已提交),本项目于2020年4月初开工以来,按计划顺利推进,于2020年6月底全面竣工,现已完成分部验收并投入试运行,保障了5294户2.32万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见附件1)。
2.西吉县1291名贫困学生未按规定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193.65万元。2017年至2018年,西吉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1291人未按规定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涉及补助资金193.65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经县扶贫办会同乡村两级对(2017年至2018年)未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的1291人逐一排查核实,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699人,应兑付资金104.85万元,已于2020年6月3日全部支付到位(补助资金支付凭证见附件2)。
二、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西吉县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不到位,致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21.92万元损失浪费。2016年至2018年,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5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实施危房改造的情况下,安排87户于危房改造户当年进行易地扶贫搬迁,245户于危房改造次年进行易地扶贫搬迁,233户于危房改造两年后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原危房改造的房屋按照相关规定需要拆除恢复为农用地,致使己兑付的危房改造资金1421.92万元损失浪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按照《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吉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重复享受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51号)要求,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贫办、自然资源局积极配合各乡镇,督促各有关行政村与享受危房改造后又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所有农户签订了原改造房屋交公管理协议,将改造后的安全住房收归村集体所有,纳入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统筹解决移民过渡期和新增人口的安全住房保障问题(565户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户安全住房交公管理协议见附件3)。
2.超范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50万元和财政贴息资金22.46万元。2017年至2019年,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致使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农户、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不符合条件的101人申请并获批扶贫小额信贷111笔550万元。截至2019年底,上述贷款已享受贷款贴息22.46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关于34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贷款148万元(贴息12.02万元),县扶贫办已于2019年9月起终止贴息政策。并督促银行与各乡镇积极配合,逐户做好到期贷款清收工作,不准享受扶贫小贷续贷展期等政策。截止2020年7月10日,上述贷款到期收回33笔143万元,剩余1笔5万元到期后立即收回,收缴贴息资金2.29万元。二是关于向34户已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农户发放的34笔扶贫小额贷款171万元,不予享受贴息政策,并督促银行与有关乡镇积极配合,做好到期贷款转换或清收工作。截止2020年7月10日,上述贷款到期收回18笔90万元,1笔10万元属就业局创业贷款,剩余15笔71万元到期后立即收回(非建档立卡户扶贫小额贷款清收和贴息资金收缴凭证见附件4,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扶贫小额贷款清收凭证见附件5)。
三、关于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向16名虚假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9.62万元。2009年至2011年,西吉县人民医院出具了虚假残疾鉴定,致使16名不符合残疾人标准的人员获得了残疾证。2017年至2019年,西吉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在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过程中,依据上述残疾证明累计向上述16名虚假残疾人员发放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9.62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后,县政府责成县残联、卫生健康局积极组织专人对全县享受重度残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人员进行了走访排查,对16名(除牛玉梅之外其余15人均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明显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所享受的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逐一清算核实,讲清政策,停发补贴,并对之前已违规享受的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截止2020年7月10日,收回12人补贴资金5.18万元(其中:牛玉梅、王正忠、刘晓玲、宋小平、马守德、赵学兵等6人全额清退,王存喜、关凤龙、王金茂、李继荣、康世德、宋小平等6人退还部分补助资金),另有白成龙、王罗庄、白锁麻、马俊忠等4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未退款(不符合残疾标准人员享受“两项补贴”及退款名册见附件6,清退残疾补贴资金收缴凭证见附件7)。
西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宁ICP备09000126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2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