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5/2019-00030 | 发文时间 | 2019-09-12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社会救助政策指南 (总 则) |
社会救助政策指南
总 则
1.什么是社会救助?
答: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或者遭受急难事故、自然灾害的公民,给予一定物质帮助和服务的制度。
2.社会救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我国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简称8+1社会救助体系。
3.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比较,社会救助制度有什么不同?
答:(一)义务单向性。社会救助只强调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成员享受社会救助是他的权利,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其资金一般由政府财政拨付,社会成员不用缴纳任何费用。(二)条件限制性。即社会救助对象由法律加以规定,只有符合条件且真正陷入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才有资格获得社会救助。(三)目标低层次性。即社会救助的目标是应付灾害和克服贫困,只向救助对象提供保障最低生活需求和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或实物,而非改善或提高福利及生活质量,处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基本层次。(四)手段多样性。社会救助既可采用实物救助也可采用现金救助,既有临时应急救助又有长期固定救助,既有官方救助又有民间救助。
4.社会救助工作遵循什么原则?
答: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宜。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和分层分类救助的原则。
5.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有哪些?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6.社会救助中村(居) 民委员会应做好哪些工作?
答:村(居)民委员会应起到协助作用,即协助做好救助对象的发现报告、协助做好申请审核审批、协助做好动态管理、协助做好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协助做好救助政策宣传,但村(居)民委员会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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