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30/2019-00173 | 发文时间 | 2019-11-29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将台堡镇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将台堡镇城乡低保核查通知 |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民办〔2015〕1号)文件规定,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将对镇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现将填写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填写时限:2019年12月2日-12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韩塬村:2019年12月2日;
深岔村:2019年12月3日;
牟荣村:2019年12月4日;
火家沟村:2019年12月5日;
包庄村:2019年12月6日;
明台村:2019年12月9日;
毛沟村:2019年12月10日;
甘岔村:2019年12月11日;
明荣村:2019年12月12日;
保林村:2019年12月13日;
西坪村:2019年12月16日;
崔中村:2019年12月17日;
火集村:2019年12月18日;
明星村:2019年12月19日;
咀头村:2019年12月20日;
东坡村:2019年12月23日。
二、核查对象:2019年12月前享受将台堡镇城乡低保的家庭及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凡年满16周岁(2003年12月及以前出生)的家庭成员全部到场填写,未满16周岁的,由家长代写。
三、提供证件:①户口本、身份证、户主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卡(开通银行信息)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②家庭主要成员的有效婚姻状况证件及其复印件1份;③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近期五寸合影彩照1张;④残疾证复印件;⑤病例首页或诊断证明。
四、受理地址:各村村部。
五、温馨提示:凡是逾期不填写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资格,将从2020年1月开始停止低保待遇。
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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