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22/2023-00048 | 发文时间 | 2023-05-30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将台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措并举全面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
为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强化信用约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年报应报尽报,将台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措并举,积极动员辖区市场主体开展2022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2023年5月29日,将台所辖区内四个乡镇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达到了96.1%和95.03%。
自2022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将台市场监督管理所主动作为,开展全方位部署,明确阶段性任务,实施精准化策略,拓宽渠道提升企业年报主动性,压紧压实企业年报公示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开展企业年报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手机短信、建立辖区企业微信交流群等平台向企业发送年报公示法律法规、申报流程、注意事项,多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宣传,发动广大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报义务,及时开展年报,并告知其年报流程、时间以及不开展年报的法律后果。二是加强指导,注重服务。在加强宣传的同时,注重年报申报流程指导服务,通过设立年报专岗的方式,安排专人对企业的电话咨询和线下咨询进行解答,指导市场主体网上申报。三是查漏补缺,加强督促。根据年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市场主体年报台账,梳理出尚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名单,通过电话多次通知、上门实地走访指导等方式,督促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年报工作。
年报公示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获得行业监管数据的重要途径,对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将台市场监管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年报指导宣传工作,力争将辖区内企业年报率提升至100%,坚持做好年报公示指导服务工作,引导个体工商户尽快履行年报公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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