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1/2017-18027 发文时间 2017-02-15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代扣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代扣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财(综)发〔2003〕1457号)要求,经过年审,全县现有行政事业单位191个,在职职工9615人,其中残疾人职工6人。未安排残疾人或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187个,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145010元。
根据2007年7月5日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欠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应缴数额的15%(其中乡镇人民政府按10%)、事业单位按10%由财政部门一次性代扣,用于发展全县残疾人事业。
 
附件:西吉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应缴保障金一览表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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