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01/2017-18052 发文时间 2017-02-15
发布机构 西吉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2016年全县秋季转移 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全县秋季转移 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抢抓新疆和区内重点企业用工的有利时机,扩大我县转移就业规模,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秋季万人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函〔2016〕30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秋季万人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固人社发〔2016〕171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秋季转移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9月。

二、目标任务

全县秋季转移就业任务7000人,其中:新疆拾花及其他5250人(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组织1400人,政府引导和群众自发3850人),福建、内蒙、长三角等其他地区1750人。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三、就业基地及输送安排

新疆就业基地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于2016年8月5日前将基地及用工人数报西吉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汇总,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部分乡(镇)负责人对规模较大的用工基地进行考察对接;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组织人员由各乡(镇)按照“成熟一批,转移一批,稳定一批”的原则,分期分批组织输送,确保安全抵达目的地。固原市委、市政府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秋季万人转移就业启动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乡(镇)严格按照分配的计划指标,组织外出务工人员按时参会。

四、工作要求

(一)全县秋季转移就业工作是我县增加农民收入、破解就业问题、切实改变民生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全县秋季万人转移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的重要作用,激励和动员劳务中介组织、经纪人按照政府引导和市场需求做好秋季转移就业工作。县政府在进疆拾花期间对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引领拾花人数进行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按照实际引领拾花人数对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给予奖励。

(三)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就业管理服务的通知》(固政发〔2012〕21号)要求,把扩大就业与严格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既不能允许借务工之名做违法之事,又要切实维护好合法权益。同时,按照固政办发〔2008〕15号文件要求,为政府集中组织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根据铁路部门火车票实名制(购买用身份证原件读卡)乘车要求,对乘座农民工专列去新疆就业人员,由县就业创业和人才局与市就业创业和人才局做好对接,全县统一集中进疆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进行购买车票,保证人手一票,凭票进站上车。

(五)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去新疆基地就业人员安全的到达用工单位。各乡(镇)要按照“谁输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带队管理,确保进疆基地就业人员往返和务工期间的安全,谁出问题谁负责。

(六)县驻疆劳务管理站要在做好进疆前期的协调、联络、信息反馈、跟踪服务和基地考察工作的基础上,履行常驻管理职责,与各乡(镇)驻疆管理人员共同做好务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七)本次下达的秋季有组织转移就业任务,按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进行考核,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之一,对乡(镇)分散组织转移就业人员,在输出前要报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确认。

附件:2016年西吉县秋季转移就业计划指标分配表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2016年西吉县秋季转移就业计划指标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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