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38/2018-22601 | 发文时间 | 2018-04-08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白崖乡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白崖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白崖乡向福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转移就业安置职工的通知 |
各村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脱贫富民战略和固原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西政办发【2018】53号文件精神,创新转移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大局,紧盯闽宁协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发展战略”机遇,全力做好向福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转移就业安置职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8年重点向福建用工企业组织转移就业27人,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组织转移就业安置职工17户51人,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安置条件及对象
(一)向福建企业转移就业。对象为具有西吉户籍、年龄在18至45周岁的贫困户劳动力。
(二)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转移就业安置职工
1.安置对象。重点是“十二五”期问的遗留移民和“十三五期间的建档立卡户。
2.安置条件。具有白崖乡户籍,以户为单位整户安置,每户至少有一名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劳动力(男45周岁以下或女35周岁以下)。
三、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
1.对向福建企业转移就业的人员务工满三个月的每人奖励1000元,同时对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持自治区统一办理劳务经纪人证书)引领转移就业人员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发【2017】77号)、中共固原市委(固党发【2017】39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固政发【2017】73号)文件规定的奖励基础上每人再奖励200元,所需资金从县东西部协作资金中解决。
2.对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组织转移就业安置职工“十二五”期间的遗留移民和“十三五”期间的建档立卡户按户籍人口每人25000元的搬迁安置补贴,所需资金从县扶贫资金中解决同时对所有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户人员每户奖励5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二)政策扶持。对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组织转移就业安置职工的农户在原居住地享受退耕还林工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搬迁户,在政策期内继续享受原有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白崖乡向福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转移就业安置职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丁力东 政府乡长
副组长 杨玉梅 政府副乡长
成 员 马俊清 办公室主任
马建平 民生大厅主任、劳务站长
马 辉 扶贫专干
王一飞 民政助理员
王仲恺 产业中心主任
马晓龙 乡林业站站长
姚永明 派出所户籍警
各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建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推进转移就业安置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定期制定对策措施,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转移就业安置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福建用工企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转移就业安置职工的相关政策,村委会要深入农户引导动员群众摒弃穷守家门、故土难离的保守观念,树立跳出土地促增收的思想,让有转移输出意愿的农户报名参加,调动群众参与转移就业的积极性,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转移就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确工作时限。此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2018年实施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更是打赢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10月底前要完成转移就业安置任务。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的工作时限,成熟一批,输送一批,并于输送前10日将报名转移就业花名册上报乡劳务站汇总。乡党委、乡政府将此项工步纳入年度绩效综合考核
附件:2018年白崖乡向福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转移就业安置
工任务分解表
白崖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2018年白崖乡向福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转移就业安置职工任务分解表 | ||||
村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福建企业 (人) | 备注 | |
9 | 户数 | 人数 | ||
白崖 | 2 | 6 | 3 | |
黑窑洞 | 1 | 3 | 2 | |
红套 | 1 | 3 | 2 | |
余套 | 2 | 6 | 2 | |
小坡 | 2 | 6 | 3 | |
库房沟 | 2 | 6 | 3 | |
鹞子川 | 2 | 6 | 3 | |
阳洼 | 1 | 3 | 2 | |
旧堡 | 2 | 6 | 3 | |
泉沟垴 | 1 | 3 | 2 | |
斜路洼 | 1 | 3 | 2 | |
合计 | 17 | 51 | 27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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