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7/2020-00241 | 发文时间 | 2020-11-20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免征涉及灵活就业的城市占用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免征涉及灵活就业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工作的通知》(宁财(综)发〔2020〕50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县免征涉及灵活就业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工作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附件:1、《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免征涉及灵活就业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工作的通知》(宁财(综)发〔2020〕505号)文件。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涉及灵活就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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