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0号)、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宁财(金)发〔2018〕436号)、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妇女联合会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妇女联合会 地方金融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宁财(金)发〔2020〕313号)等文件精神,经创业者本人申请,西吉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对申请人员身份信息,西吉县民生担保公司、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对申请人员入户调查评估后,于11月22日召开创业担保贷款审贷会,会议研究拟确定推荐张淑媛等3户创业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分贴息,贴息期限叁年(后附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954-3016803。
联系人:张旭红
附:《2021年西吉县创业担保贷款人员花名册》
西吉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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