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87/2024-00013 | 发文时间 | 2024-04-30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西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规范简称:西吉县退役军人局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高士平
办公电话:0954-3623933
传真号码:0954-3623933
机构设置:内设单位1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西吉县吉德文化交流中心八楼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中央和区、市、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委、县政府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上报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下属单位:
西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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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西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3016271 电子信箱:xjxzwgk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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