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42200MB1794738B/2026-00028 | 发文时间 | 2026-05-06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6年5月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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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吉县瑞蕈果蔬泡沫箱生产加工项目 | 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东经105°41′36.011″,北纬35°58′55.025″) | 西吉县瑞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2304m2,租赁标准厂房,主要建设2条果蔬泡沫包装箱生产线,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果蔬泡沫包装箱1000万个。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 | 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场地6个100%有关要求,①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②物料堆放100%覆盖;③出入车辆100%冲洗;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⑤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以减少结构等过程中粉尘排放。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经临时环保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处置。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意设备养护、设隔声围挡。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设备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等,经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和表9的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及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苯乙烯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及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正常工况下,备用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经1套“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以及备用锅炉启用时产生的软水制备装置排水、锅炉排水等。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制备装置排水、锅炉排水汇合后经总排口排放,排放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并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厂内不贮存;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其中,废活性炭经密封包装后由托盘收集,废机油采用专用闭口储油桶收集,废机油桶由托盘收集,收集后分区暂存至危废贮存库(面积15m2)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⑸土壤及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项目废活性炭经密封包装后由托盘收集,废机油采用专用闭口储油桶收集,废机油桶由托盘收集,危险废物不与地面直接接触,危废贮存点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并满足GB18597要求;化粪池、循环冷却水池为一般防渗区,渗透系数应满足Mb≥1.5m,K≤1.0×10-7cm/s的要求;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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