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2200MB1794738B/2025-00008 发文时间 2025-02-13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关于2025年2月11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关于2025年2月11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真电话: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批复链接

1

关于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清水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年2月11日

固环西审2025年2号关于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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