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2200MB1794738B/2024-00024 发文时间 2024-06-24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4年6月2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4年6月2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    真: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

西吉县葫芦河吉强镇段各支沟处,涉及吉强镇短岔村、高同村等11个行政村。                                    起点坐标:E105°43′21.259″,N35°58′27.731″。                    终点坐标:E105°41′43.309″,N36°4′24.924″。

西吉县

水务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由边坡防护、沟道整治、生态林修复三部分组成。总投资378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8万元。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物料及临时开挖的土方采取围挡、遮盖、及时洒水等防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处理;在大风天气时停止开挖、回填土等作业。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由施工临时旱厕处置,施工废水的经临时沉淀池初步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

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挖的表土单独堆存,并采用抑尘网遮盖,利于后续绿化;种植冰草、披碱草、紫花苜蓿,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2

葫芦河白城至袁河段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度项目)  

西吉县葫芦河新营乡、吉强镇段各支沟处,涉及新营乡的二府营、新营等村,吉强镇的芦子沟、万崖等村。                 起点坐标:E105°35′11.183″,N36°05′49.123″。                    终点坐标:E105°39′25.832″,N35°59′16.931″。

西吉县

水务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共分为沟道防洪措施、岸坡整治措施、生态修复措施及垃圾清运四部分。总投资766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8万元。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物料及临时开挖的土方采取围挡、遮盖、及时洒水等防尘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处理;在大风天气时停止开挖、回填土等作业。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临时旱厕收集处理,定期清掏沤肥后用于绿化施肥。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

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开挖的表土单独堆存,并采用抑尘网遮盖,利于后续绿化;种植冰草、披碱草、紫花苜蓿,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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