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42200MB1794738B/2024-00005 发文时间 2024-03-18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4年3月1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4年3月1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    真: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西吉县葫芦河流域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葫芦河城区段,起点位于葫芦河吉强镇袁河中学处,起点坐标为东经105度39分4.874秒,北纬36度0分3.209秒,终点位于葫芦河夏寨水库库尾,终点坐标为东经105度46分44.729秒,北纬35度57分45.631秒。

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固原市西吉县吉强镇葫芦河城区段,对葫芦河城区段14.6公里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内容包括生态隔离带工程、水生植物恢复工程、河道清理及生态护岸工程、截污管道工程、生态巡视步道工程,总投资500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9万元。

1、施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物料及临时开挖的土方采取围挡、遮盖、及时洒水等防尘措施;外运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严格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在大风天气时停止开挖、回填土等作业等防尘措施;清淤前可在河底部淤泥层投加功能微生物抑制剂或微生物促进剂,利用微生物大量分解河道内淤泥中的污染物,减轻淤泥散发的恶臭,使用合格燃油,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②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制扬尘等。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在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区处施工时,须设移动式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加强施工噪声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河底底泥进行河道回填沙坑;建筑垃圾采用遮盖篷布的车辆及时清运至政府规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⑤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应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因施工机械碾压和人为破坏引起的植被损失。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区,尽量不占用施工区外土地,严格按照施工范围施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将对植被的影响程度降至最小。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陆生植物种类,对地表植被进行恢复,按照种植技术要求及时进行陆生植被恢复,禁止选用外来入侵植物物种。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程在施工时,开挖的表土应单独堆放,并用防尘网进行苫盖,以利后续绿化。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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