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1/2022-00012 | 发文时间 | 2021-12-03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4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
根据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西党办发〔2021〕98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第4项: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和污水管控重视不够,环境安全隐患突出:西吉县人民医院将台分院未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西吉县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医疗废物混存、包装袋破损、台账记录混乱和装有损伤性的利器盒重复利用的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西吉县卫生健康局
整改目标
(一)整改措施
一是由县卫生健康局督促西吉县人民医院将台分院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自行检测记录规范运行。督促西吉县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分类存放、记录医疗废物台账,禁止利器盒反复使用,规范转运时间。二是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常态化综合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检查、督导问题整改清零。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责任到人,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医废和污水的安全管理,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处置规范的长效闭环管理模式,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治等各项工作。督促西吉县人民医院将台分院建设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西街卫生服务站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分类记录医疗废物台账,禁止利器盒反复使用,医疗废物分类存放、处置,规范转移时间。
2.压实责任、规范处置。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的回收利用管理,实现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全覆盖,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实现信息化监管,规范安全收集,无害化处置。
3.经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固原市环境保护局西吉分局、县卫生健康局验收符合规范管理标准。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督促将台分院、西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整改,已报送整改报告。完成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标志,按规定时间完成医废转送,已安装医疗污水简易处置装置。规范完成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分类记录医疗废物台账,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各项制度,建立完整档案。禁止利器盒反复使用,按规定时间完成医废转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吉县人民政府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吉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4-3016271
联系地址:政府街47号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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