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22012/2024-00009 发文时间 2024-03-19
发布机构 西吉县水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西吉县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西吉县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行政执法实现新跨越、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放管服”改革实现新突破、行政审批服务更优化、常态化扫黑除恶再升级,以法治思维推动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增强水利系统依法治理能力为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3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依法治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学习悟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依法治水新征程。一年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及自治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每周局机关政治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组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邀请县党校老师和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职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宪法、民法典及涉水法律法规。加强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知识和能力考试考核,鼓励督促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知晓率,加深思想认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宪法宣誓,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载体,利用机关电子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开展水法律法规和扫黑除恶主题宣传,年内制作悬挂普法宣传横幅43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5000余份。

(二)抓专项整治,强化行业治理,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一是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深入自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拆除葫芦河道内违规建设大棚85400平方米,清理葫芦河夏寨至玉桥段50公里河道内327.52万平方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成果进一步巩固常态化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制定了《西吉县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常态化开展暗访巡查,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查、认、改、罚”全环节规范化管理。累计开展暗访巡查70余次,下发督办通知15期、问题交办通知52期,解决各类涉河湖问题85个,清理河道垃圾30余吨,拆除吉强镇、将台堡、平峰镇、新营乡河道违章建筑61762平方米,完成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改销429个。三是强化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及时更新明确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加强重点河段、重要时段巡河巡查,共发现移交问题6起。有效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河长+警长”机制,拘留河道非法采砂人员5人。在全区率先开展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颁发,全面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四联单”制度,强化采运销闭环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开展黄河西吉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2023年西吉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黄河西吉段保护行动方案》和《西吉县2023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水资源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16份,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取水井64眼,组织审查新建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书)5本,办理取水许可证3截至目前,征收水权有偿使用费12.5万元,水资源税117万元。成立19个乡(镇)农业用水管理办公室,15个乡(镇)农业用水专业合作社,征收农业水费35.7万元

三)抓行政应诉,压实法治责任。水务局行政应诉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前了解案件信息和法律规定确保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全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3起,其中开庭审理1件,司法化解2起,应诉率100%。

四)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三是推动构建以“三项制度”为基础,各环节工作制度为补充的水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五)抓维稳安保,防范化解矛盾。结合水利业务工作,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包案及时分析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化解方案和稳控措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用法。2023年我局信访办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6件,其中,县信访局转办25件,县网信办转办7件,县政府督查室转办4件,县委督查室转办3件,县委政法委转办1件,县政务公开办转办3件,水利厅转办14件,固原市水务局转办1件,12345热线平台108件,以上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信访总体形势平稳。

(六)抓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方法聚焦普法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水法律法规宣。抓住“关键少数”这一环节,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促进水利法治文化发展。做好水利“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推动规划任务有效落实,提高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

(七)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年初制定《2023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不断强化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监督管理,严格线索排查,提升核查质效。

、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法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学法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意识还有欠缺。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部分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还不规范。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执法装备执法人员配备还不能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常态化、规范化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适时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对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及时准确修订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材料,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坚决破除清单之外的隐性准入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水利市场竞争。

(三)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强取水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与水行政执法的衔接,提升审批监管执法协同能力,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取用水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推进水资源管理相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协作,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维护水资源管理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等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切实强化以平安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五)进一步加大对河道采砂、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非法取水、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确河道采砂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非法取水管理责任严格许可审批管理、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高压严打涉水违法事件,充分发挥我局水政执法与公安、法院和检察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优势,加大对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打击力度联合督查力度

(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与司法部门协调对接,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岗前培训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频次,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培训和实战训练,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促进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逐步提升。    

(七)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细化明确水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中的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媒体监督。及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提升社会公众对水行政执法的认可度,维护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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