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2/2023-00012 | 发文时间 | 2023-03-31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2年,县发展改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西吉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共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议15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党内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议,组织2名干部参加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二期法治大讲堂,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认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并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印发《2022年西吉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工作措施、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思想破冰,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会同县司法局全面开展涉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部门政策性文件等进行梳理,对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切实为全县创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扫清障碍。安排粮食等领域执法检查8次,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成功执结1起拖欠农民卖粮款案件,追回卖粮款1.6万余元。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协议签订、政策制定等决策中多次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
三、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依法依规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受理并办结涉案资产价格认定28件,标的总额24.53万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价格成本监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成本开展成本监审,并召开收费标准听证会。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制定稳保促政策措施等文件时,充分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实行“三重一大”问题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西吉发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场价格等各类业务和便民信息,依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
四、扎实推进普法教育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相关章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有奖竞答等活动,进一步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到实处。突出执法人员学习,督促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结合行政执法证申领,组织线上学法考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立足部门职能,建立2022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强化以宪法为主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以案释法,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广泛宣传《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法规,悬挂横幅标语2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件,“西吉发改”微信订阅号同步开展线上宣传。
2022年县发展改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运用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力,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二是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观念意识有待提升,制定政策文件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三是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法治宣传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平台、载体有待增加,普法精准度仍需加强。
2023年,县发展改革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学法、守法、执法、用法,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工作,定期自查总结上报推进情况。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自治区发改委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好行政争议化解关,进一步规范全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依规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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