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2007/2021-00342 | 发文时间 | 2021-01-05 |
发布机构 | 西吉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 政林业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0〕724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林业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0〕17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资金预算1866.1万元提前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的资金,全部作为2021年度的正式指标,在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再对提前下达的资金另行发文。请你局将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于12月30日前全额录入预算系统。
二、本次下达资金1866.1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资源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88万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637万元(前一轮2000-2005年退耕地还生态林成果补助1257.1万元,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380万元,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经费40万元),黄河流域生态修复与国土绿化42万元,重点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30万元,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8.5万元,林业有害物防治10.5万元,林业优势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10万元。
三、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四、按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天然林工程地方公益保护支出请列“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科目;前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巩固成果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均列“2110602-退耕现金”科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费请列“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科目;黄河流域生态与国土绿化项目请列“2130205-森林培育”;重点湿地与能力提升请列“2130212-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与扑救请列“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请列“2130234-防灾减灾”;林业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请列“2130221-产业化管理”科目。
五、上述指标收入,请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退耕还林补助及项目管理费收入列“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森林草原防火指标收入列“1100260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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